税务行政诉讼
一、 业务概述
税务行政诉讼,是指税务行政相对人认为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违法或者不当,侵犯了其合法权益,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税务机关接受人民法院对税务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审查,并根据人民法院的裁决进行后续业务处理的过程。税务行政诉讼包括:应诉管理、应诉特殊业务处理、撤销(变更)具体行政行为。
二、 业务前提
1.纳税人正常状态。
三、功能节点
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法律追责与救济事项——税务行政诉讼
四、操作步骤
登录上海市电子税务局,点击中央“我要办税”,点击“查看更多”。
第一步:填写申请表
1. 填写基本信息,其中的纳税人识别号、纳税人名称已预填,;
2. 填写原告信息,选择原告类型;
3. 填写第三人信息;
4. 填写被告信息;
5. 点击下一步。
第三步:预览提交
系统将提供纳税人预览填写的表单信息和附报资料信息(可通过页面上方Tab页切换)。
若有问题,可点击“上一步”进行修改;若确认无误,点击“提交”。
点击“确定”后,完成减免申请。
可点击“查看我的申请资料”查看刚才填写的表单信息,可点击“撤销申请”撤销申请。
可在首页“我的待办”中查询申请受理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