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简称 办公室
机构负责人 裘棋萍
机构职能: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文秘、信息、政务公开、会务、机要、保密、档案、安全、后勤等工作。组织起草综合性材料、重要文件。负责领导重要批示件督办工作。组织开展全市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负责部门预决算、国有资产管理、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绩效评价和内部审计工作,承担机关财务工作。参与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干部人事管理、机构编制、离退休干部职工服务管理等工作。按职责分工承担全市生态环境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和领导干部双重管理工作。承担全市生态环境系统人才队伍建设。承担全市生态环境系统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有关工作。开展环境质量和生态状况等生态环境信息发布工作。承担生态环境领域政府数字化转型工作,组织建设和管理全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协同管理平台。拟订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年度目标和考核计划,组织协调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考核工作。
机构地址 越秀路70号
联系方式 0575-83184624
办公时间 法定工作日(冬令时:8:30-12:00,14:00-17:00;夏令时:8:30-12:00,14:30-17:30。)
绍兴市生态环境局嵊州分局生态科技科
机构简称 生态科技科
机构负责人 祝赛璐
机构职能:组织起草生态环境规划和生态保护规划,协调和审核生态环境专项规划。开展全市生态状况评估,组织实施生态示范创建。承担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红线相关监管工作。组织开展生物多样性保护,监督野生动植物保护和湿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组织开展生态环境监测、温室气体减排监测、应急和预警监测。组织对生态环境质量状况进行调查评估、预测预警。承担工业污染源综合管理和生态环境业务综合工作,组织生态环境统计和生态环境形势分析。承担生态环境科技工作,组织生态环境科技攻关和技术工程示范,参与指导和推动循环经济与生态环保产业发展。参与做好生态环境合作交流工作。
机构地址 越秀路70号
联系方式 0575-83796827
办公时间 法定工作日(冬令时:8:30-12:00,14:00-17:00;夏令时:8:30-12:00,14:30-17:30。)
绍兴市生态环境局嵊州分局政策法规科
机构简称 法规科
机构负责人 钱小丽
机构职能:负责生态环境保护政策研究,承担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相关工作。组织起草有关规范性文件。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依法行政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负责人大政协建议提案督办工作。牵头负责生态环境信访工作。承担生态环境地方标准和技术规范管理工作。承担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相关工作。配合上级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
机构地址 越秀路70号
联系方式 0575-83796818
办公时间 法定工作日(冬令时:8:30-12:00,14:00-17:00;夏令时:8:30-12:00,14:30-17:30。)
绍兴市生态环境局嵊州分局环境管理科
机构简称 环管科
机构负责人 吕吉杭
机构职能:承担全市地表水生态环境监管工作,拟订并监督实施全市重点流域生态环境规划和水功能区划,建立并组织实施水体交接断面水质考核制度,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监督指导入江河排污口设置。承担海洋生态环境相关工作。承担全市大气、噪声、光、恶臭、化石能源、机动车等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监督城市大气环境质量限期达标和改善情况。组织实施重污染天气应对政策措施。组织协调大气面源污染防治工作。承担长三角等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承担应对气候变化和温室气体减排工作。承担全市土壤、地下水等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监督实施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承担全市固体废物、化学品、重金属等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危险废物经营许可、固体废物转移许可、有毒化学品进出口登记、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等环境管理制度。承担全市辐射环境监管工作,监督管理核技术应用、电磁电离辐射和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工作。组织实施辐射环境质量监测和重点辐射源的监督性监测。承担核事故场外和辐射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工作。承担排污许可综合协调和管理工作。承担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以及排污权交易综合协调和管理工作。组织污染源普查工作。
机构地址 越秀路70号
联系方式 0575-83796820
办公时间 法定工作日(冬令时:8:30-12:00,14:00-17:00;夏令时:8:30-12:00,14:30-17:30。)
绍兴市生态环境局嵊州分局环境影响评价科(挂行政审批服务科牌子)
机构简称 环评科
机构负责人 姚双
机构职能:承担规划环境影响评价、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组织实施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承担生态环境行政审批服务工作,牵头局“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
机构地址 开发区(嵊州市浦南大道388号科创中心B座一楼)/ 政务服务中心(国际会展中心)
联系方式 开发区:0575-83590980;0575-83590973 / 政务服务中心:0575-83107961;0575-83796822
办公时间 法定工作日(冬令时:8:30-12:00,14:00-17:00;夏令时:8:30-12:00,14:30-17:30。)
嵊州市环境保护监测站(挂嵊州市固体废物和机动车排气污染管理中心牌子)
机构简称 监测站
机构负责人 竹平山
机构职能:嵊州市环境保护监测站(挂嵊州市固体废物和机动车排气污染管理中心牌子)为全民事业单位,定编26名,领导职数1名,经费财政全额拨歉。主要职责:为政府管理部门提供环境监测技术支持;承担辖区内水、气、土壤、生物、噪声与振动、电磁辐射等环境质量监督性监测工作;承担污染源监督监测、突发性环境事故应急监测、环境执法监测、环境预警监测、污染事故纠纷仲裁监测以及社会服务性监测等工作;承担全市环境监测网的建设和运行,收集、管理环境监测数据;编制各类环境监测报告,定期向主管部门和上级技术业务指导部门报送环境质量状况和污染源排放状况等动态数据;承担环境监测科研、环境状况调研和评价、清洁生产;审核技术咨询及环保部门委托的其它环境监测技术支持工作。承担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监督管理的具体工作;具体指导全市城乡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统一监督管理固体废物产生、贮存、转运、利用和处置活动中的污染防治工作;监督管理各类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和生活垃圾的综合利用、处理设施运行活动中的污染防治工作;承担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和有毒化学品进出口、新化学物质的生产和进口的环保监督管理;参与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相关建设项目的环境管理;建立健全固体废物环境监测制度和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建设和管理全市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配合有关部门调查处理因固体废物引起的污染事故、环境纠纷、生态破坏事件和重大环境问题;组织开展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相关国际条约市内履约活动;开展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技术交流工作。承担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的具体工作;拟订全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计划、技术规范和措施;具体承担对机动车排气检测单位的管理;会同交警部门对市区道路行驶的机动车辆实施机动车尾气排放的抽检;指导乡镇(街道)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
机构地址 越秀一路28号
联系方式 0575-83112329
办公时间 法定工作日(冬令时:8:30-12:00,14:00-17:00;夏令时:8:30-12:00,14:30-17:30。)
嵊州市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队
机构简称 执法队
机构负责人 张义明
机构地址 越秀路70号
联系方式 0575-83107660
办公时间 法定工作日(冬令时:8:30-12:00,14:00-17:00;夏令时:8:30-12:00,14:3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