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电子税务局登录入口及办税服务操作流程教程
上海市电子税务局
请在浏览器地址栏输入“https://etax.shanghai.chinatax.gov.cn/wszx-web/bszm/apps/views/beforeLogin/indexBefore/pageIndex.html#”,打开上海税务官网,通过网站链接进入上海市电子税务局登录页面,点击右上角“用户登录”按钮登录。 目前,上海市电子税务局支持“用户名+密码”和“CA证书+密码”两种登录方式。其中,“用户名+密码”登录方式下,用户名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纳税人识别号),初始密码默认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件号码。
我公司发票用完,怎么样再网上开发票,谢谢
领用发票(以湖北为例) 1适用范围 已办理税务登记并且已做票种核定的正式纳税人。 2访问路径 登录湖北省网上税务局,点击:我要办税-我要发票-发票领用。 3操作流程 1、登录湖北省网上税务局,点击:我要办税-我要发票-发票领用。 2、进入资格校验页面,如下图所示: 资格校验页面 3、纳税人资格校验通过后,点击下一步,进入填写《发票领用表》页面,填写需要领用的发票信息。如下图所示: 填写需要领用的发票信息 4、填写《发票领用表》后,点击下一步,进入选择领票方式页面,如下图所示: 选择领票方式页面 取票方式选择快递领取,如下图所示: 取票方式选择快递领取 填写信息界面如下: 填写信息界面 5、选择领票方式后,点击下一步,进入发票领用信息确认页面,如下图所示领取确认表页面: 领取确认表 6、确认信息无误后,点击提交,系统提示提交成功,如下图所示快递提交页面: 7、提示保存成功后,点击下一步,进入提交完成页面,如下图所示: 提交完成页面 8、至此,纳税人完成了向导式领用发票的填写过程,返回到纳税人主界面,查看待办事项。如下图所示: 纳税人主界面 9、点击待办事项的发票领用审核链接,进入领用发票申请列表,查看当前领用发票进度。如下图所示: 领用发票申请列表 10、点击领用发票列表任意一行数据后操作栏中的查看,显示该项发票申领单的详细信息。如下图所示: 显示该项发票申领单的详细信息 11、点击领用发票列表操作栏中的物流信息,可以及时查看到物流信息,如下图所示: 查看到物流信息 12、纳税人收到快递后,点击领用发票列表操作栏中的确认收货,进行确认收货操作,如下图所示: 点击领用发票列表操作栏中的确认收货 在支持查看物流信息的申请单里,可获取是否确认收票信息。 4注意事项 1.自助终端领票方式仅支持提供有该类发票的自助办税终端的发票领取。 2.纳税人选择自助终端领票时,需携带身份证及系统生成的“取票二维码” 或“随机取票码”到税务机关“自助办税终端”机上领取发票。
如题,我公司是一家快捷酒店,由于疫情的原因,1月底以来基本空房,营业额下降得厉害,加上人工等成本压力很大,请问有没有税收扶持政策?
请问,我公司1月份采购了一批N95口罩无偿捐赠给了定点收治医院,为疫情防控尽一些绵薄之力,请问这批捐赠物资在增值税上应如何处理?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捐赠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9号)规定:自2020年1月1日起,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等国家机关,或者直接向承担疫情防治任务的医院,无偿捐赠用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免征增值税。该项政策截止日期视疫情情况另行确定。 因此,你公司购买口罩并直接捐赠给定点收治医院的,根据上述规定可以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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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8号)规定:自2020年1月1日起,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可以按月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上述所称增量留抵税额,是指与2019年12月底相比新增加的期末留抵税额。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名单,由省级及以上发展改革部门、工业和信息化部门确定。该项政策截止日期视疫情情况另行确定。 因此,你公司可以在2月份完成1月所属期申报后,对1月份新增的增量留抵税额申请退税。
请问,上海市徐汇区第三税务所房产交易中心的服务电话是多少?具体位置在哪里?
上海市徐汇区第三税务所房产交易中心的服务电话是:02154180710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日(上午8:45-11:30,下午13:30-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具体位置你可以打电话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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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纳税人没有维护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取票人,请点击页面上的“取票人(联系人)维护”或首页的“办税人员”进入办税人员维护页面,在相应的办税人员信息中“网上代开发票”前打勾,再点击页面下方的“修改”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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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上海市电子税务局主页左侧“我要查询”-“办税地图”栏目,查看“上海税务”网站发布的办税地图。也可点击“我要查询”-“大厅流量”栏目,查询具体办税服务厅的办公地址和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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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办理的增值税优惠事项包括: 1.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免征增值税优惠 2.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服务免征增值税优惠 3.蔬菜免征增值税优惠 4.鲜活肉蛋产品免征增值税优惠 5.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粮油免征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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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是CA证书中的信息与企业税务登记信息不一致(如组织机构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纳税人识别号等信息)所致,请您至上海市数字认证书认证中心更新证书。您也可使用“用户名+密码”方式登录上海市电子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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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办企业,请联系电子申报维护商确认是否已办理电子申报开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纳税人识别号、登记序号已绑定CA证书)。如您是当日刚办理的电子申报开户,请第二日再使用CA证书登录上海市电子税务局,办理涉税事项并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