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错误更正
一、 业务概述
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在网上办税服务厅使用本功能进行更正申报。
二、 业务要点
本功能支持全所属期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报表、增值税小规模申报表进行更正。企业所得税月(季)度申报只支持更正最近一期的申报表,且如果已进行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则无法更正最近一期第四季度的企业所得税申报表。
三、 操作节点
上海市电子税务局纳税人端首页-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申报错误更正
四、 操作步骤
选择需更正的记录,点击【更正】
弹出选择框,标准版和创新版,均可选择
标准版:
创新版:
选择需要更正的表单名,点击充填/修改,修改好之后点击保存。依次保存之后点申报即可
注意:“必填”表单请点击填写并保存;“选填”表单请根据需要选择填报,不需要填报的不用点击打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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