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船税申报
一、业务概述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车辆、船舶(以下简称车船)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为车船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规定缴纳车船税。车船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取得车船所有权或者管理权的当月。车船税按年申报,分月计算,一次性缴纳。纳税年度为公历1月1日至12月31日。
二、业务前提
1.纳税人状态为正常;
2.存在有效的车船税税源信息。
三、功能节点
上海市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其他申报——车船税申报
四、操作步骤
登录上海市电子税务局,点击中央“我要办税”,点击“查看更多”。
第一步:确认两张附表的数据,并点击保存。
第二步:填写主表数据。
第三步: 先点击左下方的“申报”,然后在弹出的对话框点击“确定”,即可完成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