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东)入口
一、公示依据 本系统信息公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 二、系统功能简介 本系统提供全国企业、农...
服务信息
地区: 山东
分类: 办事大厅 > 企业办事
所属行业: 工商
办理流程
山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部门 业务咨询电话 技术支持电话
山东省工商局 0531-88527731(省属企业)、0531-88527829(个体、农专) 0531-88527683、0531-88527558


登录方式说明

1、已领取电子营业执照的企业可以通过【电子营业执照登录】方式进行登录,此方式仅支持IE浏览器,需要先安装电子营业执照驱动程序,系统默认口令为:12345678如需修改请访问: http://sdxy.gov.cn:8080/businessQuery/index.jsp

2、首次填报‘企业公示信息’或未进行联络员备案的企业,应先通过登录界面下方的【工商联络员注册】 进行备案,注册成功后便可进行登录。

3、如果企业联络员发生变更后可以通过【工商联络员变更】进行变更,变更后企业可使用新联络员进行登录。

4、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使用【农专、个体用户登录】方式进行登录。

5、为了顺利进行信息填报,推荐使用【IE8及以上】【火狐Firefox】【谷歌Chrome】浏览器。

6、使用【工商联络员登录】方式登陆的企业用户,同一手机号每天最多接收25条短信。

7、【使用说明】 http://amr.shandong.gov.cn/art/2020/3/17/art_122606_8931632.html

8、【视频操作说明】 http://amr.shandong.gov.cn/art/2020/3/18/art_122606_8935618.html

9、【填报须知】填报须知

10、国家实行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制度,请登录企业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qybz.org.cn/)或本平台执行标准自我声明填报栏填写。

基本信息

一、公示依据

本系统信息公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


二、系统功能简介

本系统提供全国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的填报、公示、查询和异议等功能。

1、查询市场主体信用信息,输入名称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进行查询。系统支持按名称的关键词模糊查询,一次最多显示100条记录。对于无效的查询条件,将不会显示查询结果。地方特色公告需要到各省子网站的其他公告中查看。

2、市场主体填报年度报告、即时信息、简易注销申请和其他信息,通过本系统选择登记机关所在地区,点击“企业公示信息填报”进行填报。

3、自然人必须实名注册后才能使用个人中心相关功能。


三、信息说明

1、本系统公示的信息来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其他政府部门及市场主体,政府部门和市场主体分别对其公示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2、本系统使用过程中如有问题,可拨打市场主体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主页下方的业务咨询电话或技术支持电话。

3、建议使用Chrome、IE等主流的高版本浏览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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