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联业务往来年度报告申报
一、 业务概述
适用于纳税申报年度内发生关联业务且需要填写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的企业,填写本表。
二、 业务前提
1. 纳税人在申报期内进行申报。
2. 纳税申报年度内发生关联交易。
三、功能节点
上海市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关联业务往来年度报告申报
四、操作步骤
登录上海市电子税务局,点击中央“我要办税”,点击“查看更多”,选择“关联业务往来年度报告申报”;
也可在右上角搜索框内输入关键字进行搜索。
1. 纳税人按要求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以及各张附表;
2. 确认填写完整、无误后,点击保存、提交;
3. 申报成功后,可以立即查看申报结果(是否成功);
4. 录入申报日期等信息后,可以查询到申报结果。
可点击“查看申报表”查看已填写的表单信息,可点击“申报作废”作废该申报记录。
可点击“申报作废”作废该申报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