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投资5000万元人民币以下内资项目进口设备免税确认办理流程说明

河北省投资5000万元人民币以下内资项目进口设备免税确认办理流程说明

55562020-04-28 23:10  95商服网

受理条件

(一)准予确认的条件: 1.符合国家法律法规; 2.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行业规划、产业政策、行业准入标准、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3.符合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属于国家鼓励类产业; 4.地区布局合理; 5.未影响我国经济安全; 6.合理开发并有效利用资源; 7.生态环境、自然和文化遗产得到有效保护; 8.未对公众利益特别是项目建设地的公众利益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二)不予确认的情形: 不符合产业政策审批条目,未列入《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修改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 第21号)以及国家出台的相关产业政策文件。 (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形: 无审批数量限制。

设定依据

1:法律法规名称:《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办理内资项目<国家鼓励发展的内外资项目确认书>有关问题的通知》;依据文号:发改规划〔2003〕900号;条款号:第六条(三);条款内容:本通知未涉及的其他限额以下内资项目免税确认书办理工作,由具有出具限额以下投资项目免税确认书资格的各单位参照本通知制定管理办法。;颁布机关:国家发展改革委;实施日期:2019-03-13;2:法律法规名称:《国务院关于调整进口设备税收政策的通知》;依据文号:国发〔1997〕37号;条款号:通知全文;条款内容:全文;颁布机关:国务院;实施日期:2019-03-13;3:法律法规名称:《国家发改委办公厅关于调整内资项目进口设备免税确认书出具依据等事项的通知》;依据文号:发改办规划〔2006〕114号;条款号:第一条;条款内容:属于《产业指导目录》鼓励类范围的国内投资项目,各有关单位仍按照《国务院关于调整进口设备税收政策的通知》(国发[l997]37号)精神出具项目免税确认书。;颁布机关:国家发改委办公厅;实施日期:2019-03-13;


办理流程
1.申报:申请人直接到河北省政务服务大厅2号楼投资建设和农林资源区综合受理窗口提交申请。符合材料接收要求的,转省发改委。
2.受理:符合申报要求的,予以受理;材料不全的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需补正内容;不符合受理要求的,不予受理。
3.审查:进行审查,提出办理意见。
4.决定:符合条件的项目,向项目申报单位核发《国家鼓励发展的内资项目确认书》;不符合条件的,告知项目申报单位。批复结果通过省政务大厅出件窗口统一送达。

办理流程图

办理流程信息

环节 办理处室 办理人 办理时限 特殊环节
受理 进驻省政务大厅工作组 董小丹 5工作日
审查 进驻省政务大厅工作组、规划处 董小丹 戴开柱 2工作日
审批 进驻省政务大厅工作组 李香菊 2工作日
办结 进驻省政务大厅工作组 董小丹 1工作日

所需材料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材料形式 来源渠道 填报须知 纸质材料份数 示例样表(下载) 空白表格(下载) 材料必要性
设区市(含定州、辛集市)、雄安新区发展改革部门或职能部门、省属企业申请办理确认书的请示 原件 纸质/电子化 政府部门核发 1 [示例表格] 必要
项目核准或备案文件 复印件 纸质/电子化 政府部门核发 加盖项目单位公章。查验原件,留存复印件 1 [示例表格] 必要
可行性研究报告 原件 纸质/电子化 申请人自备 1 [示例表格] 必要
可研报告中提出的进口设备和技术清单 原件 纸质/电子化 申请人自备 1 [示例表格] 必要
申请免税的进口设备和技术清单 原件 纸质/电子化 申请人自备 6 [示例表格] 必要
项目单位营业执照副本 复印件 纸质/电子化 政府部门核发 查验原件,留存复印件。加盖项目单位公章 1 [示例表格] 必要
按规定需要进行招标设备的委托招标协议、中标通知书及采购合同 复印件 纸质/电子 政府部门核发 查验原件,留存复印件,加盖项目单位公章。 1 [示例表格] 必要

办理结果样本

冀发改政务确字[  ]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国家鼓励发展的内外资项目确认书

********

根据国务院国发[1997]37号文件的规定,兹确认:由**********文备案的********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请按规定到项目主管地直属海关办理进口设备免税手续。

项目统一编号:C11320**04000**

项目产业政策审批条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鼓励类第***类第***条:**************************************** ************************”(N****

项目单位:********

项目性质:********

项目内容:********

执行年限: ****

项目投资总额:*****万元人民币

项目进口设备用汇额:*****万美元

附进口设备清单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抄送:国家发展改革委,石家庄海关,*****


事项类型 行政确认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行使层级 省级 实施编码 1113000000021798XK2130704003000
事项状态 在用 事项版本 35
实施主体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实施主体编码 1113000000021798XK 移动端是否对接单点登录
法定办结时限 15 法定办结时限单位 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10 承诺办结时限单位 工作日
是否收费 服务对象 企业法人、事业法人
办件类型 承诺件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到办事现场次数 0 特别程序
咨询方式 0311-66635371 监督投诉方式 0311-66635200;0311-66635300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通办范围
审批结果类型 批文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是否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是否网办
办理结果类型 批文 办理结果名称 国家鼓励发展的内外资项目确认书
数量限制
网上办理深度 互联网收件、互联网预审、互联网受理、互联网办理、互联网咨询、互联网办理结果信息反馈
办理时间 冬令时(9月1日至次年5月31日):8:30—12:00,13:30—17:30,夏令时(6月1日至8月31日):8:30—12:00,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理地点 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石清路9号河北省政务服务中心2号楼投资建设和农林资源区 综合受理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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