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税务局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重大变化报告申请流程说明

安徽省税务局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重大变化报告申请流程说明

51262020-04-16 05:26  95商服网
事项名称 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重大变化报告
申请条件 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居民企业生产经营范围、主营业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应纳税所得额或应纳税额增减变化达到 20%的,应及时向税务机关报告,申报调整已确定的应纳税额或应税所得率。
办理方式 通办范围 结果送达
上门办理 网上办理 移动办理 自助办税终端 同城通办 省内通办 全国通办 窗口送达 网上查询 邮寄送达
办理材料 资料名称 填报须知 必报资料 条件报送资料 纳税人留存备查
核定征收企业生产经营范围、主营业务发生重大变化等情况说明 窗口办理时,原件查验后退回,各项资料复印件均须注明“与原件一致”,并逐页签章。 免填单的资料直接由纳税人签章确认。
办理时限 纳税人办理时限
税务机关办理时限 即时办结
结果名称 是否收费 到现场次数 网上办理深度 免填单
结果样本 1次 一级

办理依据 《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试行)》(国税发〔2008〕30 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31号修改)第九条

注: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办税指南通用指南包含各类办税事项的办理方式、各级办税服务厅导航、工作时间、办理流程、收费标准,以及其他注意事项,可点击查看,安徽省办税指南通用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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