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电子税务局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操作流程说明

北京市电子税务局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操作流程说明

157342019-08-02 17:56  中国政务服务网

操作说明

1.1   环境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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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基本操作说明

1.2.1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报

1.2.1.1              业务概述

增值税申报,是指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为正确履行纳税义务,就增值税申报有关事项向 税务机关提交有关申报报告的法律行为。

1.2.1.2              功能描述

本功能由纳税人在北京市电子税务局发起,为纳税人提供“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教育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城市建设维护税”的网上申报的功能。“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报表”申报成功后,系统直接跳转“附加税申报表”界面。

1.2.1.3              操作人员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报纳税人(在北京市电子税务局开户的纳税人)。

1.2.1.4              操作说明

1.操作人员进入网站后,点击【登录】选择企业采取不同登录方式,登录北京市电子税务局。登录后,点击【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进入【按期应申报】界面。

进入【按期应申报】界面

2.按期应申报金三系统税费种认定的纳税期限为按月、按季等按期申报的,则在【按期应申报】清册中,纳税人可选择需要申报的税种,点击【填写申报表】,进入表单页面,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填写报表;此处的“按期应申报”里出现的待申报的申报表和财务报表都是纳税人当期需要申报和报送的。对于一次性申报的税种,在申报完成之后状态会变为“已申报”,不能继续申报;如资源税、增值税等。

按期应申报

      若纳税人近期有税费种认定、纳税人资格、备案等发生变动,页面展现清册与实际所需不符的,需要点击页面的蓝色字体“重置申报清册”,重新生成应申报清册。

重置申报清册

3.在填写申报表页面,左侧为所有报表列表展示,点击表单可进行切换;点击侧边栏按钮可隐藏报表列表,再点击可显示,选择申报方式

      操作人员填写完申报表,若无需检查数据则略过下载凭证,直接点击【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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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报成功后,弹出提示框,点击确定,页面自动跳转到附加税申报页面。

附加税申报页面

如不在此页面申报附加税,也可以在【按期应申报】界面进入附加税申报

注:有消费税的企业需要在申报消费税后,再进行附加税申报。

附加税申报

      若带出的表单或者表单数据不正确,点击【重置】,重新加载表单填写数据。

4.操作人员填写完申报表后,若无需检查数据时则会略过下载凭证,此时可以直接点击【申报】按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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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关闭该申报页面后,点击刷新】按钮,在操作下显示已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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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操作人员可在【申报查询及打印】模块,对申报的报表进行查询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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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点击“下载PDF”,可“打开”或“保存”报表。

 

 

8.若操作人员发现表单填写有误,可在【申报作废】模块,输入“税款所属期起”“税款所属期止”,点击“查询”,作废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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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查询出申报的报表,点击“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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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填写作废原因,点击“作废提交”进行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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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确定】按钮,系统提示:“作废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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