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电子税务局财务报告报送与信息采集(小企业会计准则)流程说明

北京市电子税务局财务报告报送与信息采集(小企业会计准则)流程说明

91652019-08-02 09:12  中国政务服务网

1.环境要求

建议本地浏览器版本Internet Explorer 9或以上版本。

2.基本操作说明

2.1.       财务报告报送与信息采集(小企业会计准则)

2.1.1.          业务概述

企业在报送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时,应当按照规定附送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有关资料。纳税人申报时应如实、正确填写财务报表,完整、及时报送相关资料,并对纳税申报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法律责任。

2.1.2.          功能描述

本功能由纳税人在北京市电子税务局起,为纳税人提供财务报表网上申报的功能。

操作步骤

步:操作人员进入网站后,点击【登录】选择企业采取不同登录方式,登录北京市电子税务局。登录后,点击【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进入【按期应申报】界面。

点击税费申报及缴纳

 

步:选择“申报月份”更新税费申报及财务报表报送列表,点击“小企业会计准则对应的“填写财报”按钮,进入报表填写界面。

选择“申报月份”

      若纳税人近期有税费种认定、纳税人资格、备案等发生变动,页面展现清册与实际所需不符的,需要点击页面的“重置申报清册”按钮,重新生成应申报清册。

步:确认财务报表基础信息后,点击“下一步”按钮。

确认财务报表基础信息

步:填写申报表,点击右上角“保存”,若数据填写错误,点击“重置”按钮重置申报表重新填写,若检查数据无误后点击“申报”。

填写申报表

步:参照系统提示,点击“申报”按钮,提交申报信息,返回申报结果。

系统提示

返回申报结果

步:点击“下载凭证”按钮,下载当前申报凭证

下载当前申报凭证

相关标签
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