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签三方协议
适用范围:
纳税人通过与税务机关、开户银行签署委托银行委托划转税款协议的方式,利用电子缴税系统缴纳税费、滞纳金和罚款。
访问路径:
纳税人登录后,点击首页的“我要办税”→“其他服务事项”→“网签三方协议”。
操作流程:
1、点击首页“我要办税” ,选择“其他服务事项”模块,在下拉菜单中会出现“网签三方协议”选项。
2、点击菜单,进入“网签三方协议”功能,当前展示的是纳税人现有的三方协议信息,包括原地税、原国税已经验证通过的及未验证的。
3、点击【新增】。
4、纳税人信息监测无误后点击【下一步】。
5、填写【经办人】、【手机号码】、【校验码】后点击【下一步】。
6、点击【获取存款账户报告】在弹出框里选中要维护的银行账户信息,然后点击【确定】,点击【下一步】。
7.开户银行为【汉口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仅限武汉地区)中国建设银行、农村商业银行、交通银行、湖北银行】时,您可以直接发起【验签】;开户银行为其他银行时,您需要【打印】委托扣款协议书,前往银行营业网点录入协议后,再登录电子税务局发起验证。
(1)【打印】(IE浏览器中最好先保存,再打印)。
(2)【验签】。
注意事项:
点击菜单,进入三方协议维护功能,选中已经到银行营业网点录入协议的三方协议信息,点击【验证】。
2.在新页面中选择要进行的操作【打印】(如果之前的《委托扣款协议书》遗失了,可以在这里重新打印)、【验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