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设科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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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挂党建科牌子) |
主要职责:负责文电、会务、督查、机要、保密、信访、应急、值班、安全等局机关日常运转工作。组织协调局机关和所属单位业务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社会保障等工作。参与拟订全县文化和旅游人才发展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全县文化和旅游系统行业队伍建设、教育培训和考核奖惩工作。负责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指导所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承担文化和旅游领域体制机制改革工作。承担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负责推进本系统职能转变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各项财务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党的建设和群团工作。 |
办公电话:0537-87254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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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科 |
主要职责:贯彻执行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有关意识形态方面的方针政策,制订全县宣传文化、旅游工作的总体规划。负责政务公开工作,收集、整理、传递政务信息,负责综合性文稿起草和建议提案办理等工作,开展信息综合调研工作,负责信息网络建设、业务培训、信息研讨等工作。负责宣传推介工作,统筹协调局机关理论研究、文化、旅游政策调研等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对外文化交流、宣传与合作工作。负责组织、指导局属单位党组织理论教育、学习、宣传、研究工作。负责网站和微信公众号的维护、管理等工作。 |
办公电话:0537-87381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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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艺术和非遗科 |
主要职责:拟订全县文艺事业发展规划和扶持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舞动蒜乡”、送戏下乡等全县性重大社会文化活动。指导社区文化、村镇文化、企业文化、校园文化等社会文化事业,指导和组织实施农家书屋、社区书屋工程,负责全县文化(图书)馆(站、室)管理人员业务技能的培训工作。指导所属艺术单位和庄户剧团的业务工作。拟订全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和政策,组织实施全县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保护和优秀民族民间文化的传承普及工作。承办国家级、省级、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申报和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的申报评审工作,负责古籍普查和保护工作。 |
办公电话:0537-87381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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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科(挂金乡县“扫黄打非”工作办公室牌子) |
主要职责:拟订全县文化和旅游市场政策、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监管文化、旅游、新闻出版和广播影视市场服务质量,指导服务质量提升;监督管理音像制品零售、出租、放映工作。承担报刊社、广播电视台驻金乡记者站的审核申报工作;承担文化和旅游行业精神文明和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负责假日文化、旅游市场、监督管理以及旅行社、导游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以及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负责从事出版、演艺活动民办机构的监管、全县印刷复制业的监管、全县著作权管理工作。承担金乡县“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
办公电话:0537-87381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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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促进科 |
主要职责:拟订全县文化产业、旅游产业政策和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县文化产业基地、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和区域性特色文化产业群建设及有关评选工作,协调、参与重大文化、旅游项目的策划、审核和实施工作。负责推进全县乡村旅游工作和红色旅游工作,指导旅游景区建设和管理工作,组织推进旅游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负责拟订文化和旅游市场推广开发战略、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推动金乡文化和旅游整体形象以及品牌体系建设,负责文化创意产品和旅游产品市场营销,开拓旅游市场,组织协调大型文化和旅游营销活动。指导全域旅游示范区、生态旅游示范区建设和管理工作,指导、管理全县文化艺术、旅游、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对外以及对港澳台交流、合作以及宣传推广工作。按规定权限负责文化类社会团体、文化类民办非企业单位年检工作,参与文化产业统计工作。 |
办公电话:0537-87381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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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物保护科 |
主要职责:负责文物管理和保护工作,指导全县文物的保护、管理、抢救、发掘、征集、鉴定、研究、利用等工作。负责文物出境展览、宣传的相关申报工作,负责全县县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的审核报批工作,负责全县博物馆的建设和发展。管理文物专项经费,指导协调文物保护、博物馆方面的科研工作和馆际间业务、学术交流活动,组织实施全县世界文化遗产的申报工作。承担文物对外交流合作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打击文物犯罪,对查处盗窃、破坏、走私文物的大案要案提出文物方面的专业性意见。负责全县文物安全管理工作,配合上级文物部门做好在金乡境内和水域进行的考古勘探和发掘工作。 |
办公电话:0537-87213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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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服务科 |
主要职责:拟订全县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政策、公共文化事业和旅游公共服务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文化惠民工程,组织实施全民阅读推广活动。承担全县新闻出版统计工作,对作品的著作权登记和法定许可使用进行管理,承担涉外以及涉港澳台著作权有关事务。负责广播电视宣传和播出的指导、监管工作,制定全县电影发行、放映工作的发展规划和管理办法。指导、监管全县电影发行和放映工作,负责开办信息网络视听节目(含IP电视、网络广播电视、手机视听节目)服务业务的审核上报工作,负责移动电视业务及广播电视视频点播业务的管理,监管卫星电视接收设施和境外卫星电视节目的落地与接收。负责监管全县广播电视播出机构的设置、变更和安全播出工作,负责全县新闻出版单位、企业设立和变更主要登记事项备案及单位、企业相关业务的审批和转报工作。 |
办公电话:0537-87038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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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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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事业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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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公共文化服务中心 |
主要职责: (一)承办和组织开展各类社会文化艺术、群众文化理论研究和全民阅读活动,为群众提供各种文化及阅读服务;开展对外社会文化交流,弘扬中华民族优秀文化。 (二)承担免费对外开放服务和管理工作。 (三)开展公益性文化阅读培训指导,辅导、培训文艺骨干和社会文艺团队,指导镇街、村(社区)开展群众文化活动。 (四)参与全县非物质文化遗产挖掘、整理、研究、保护及古籍普查保护工作。 (五)负责文献信息资源收集、整理、保存、揭示,传承地域文化,并提供公众利用。 (六)在职责范围内负责中心安全保障和应急管理工作。 (七)承担县文化和旅游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
办公电话:0537-87254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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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金乡县光明路7号人防大厦(又名:金城大厦)3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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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文物保护中心 |
主要职责: (一)开展对各类文物的学术研究、保护宣传与传承利用工作。 (二)积极配合上级文物部门开展考古调查、勘探、发掘和出土文献研究、文物及馆藏文物修复工作。 (三)负责文物征集、收藏、保护、展示和自然标本收藏工作。 (四)在职责范围内,负责场馆安全保障、应急管理及馆藏藏品的保管及安全工作。 (五)参与拟订全县旅游公共服务发展规划和计划;承担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事务性工作。 (六)组织开展旅游咨询和旅游志愿服务工作。 (七)参与全县文化和旅游产业市场推广开发及旅游产品品牌建设工作。 (八)承担县文化和旅游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九)承担市政府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
办公电话:0537-87213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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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金乡县光明路7号人防大厦(又名:金城大厦)1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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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 |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娱乐场所管理条例》《出版管理条例》《印刷业管理条例》《音像制品管理条例》《广播电视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参与制定全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总体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受理对文化、旅游违法行为的投诉、举报。 (三)依法查处演出、娱乐、网吃及互联网上网服务、电子游戏、美术品销售、文物经营、图书、报纸、期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网络出版、计算机软件、印刷、复制、出版物发行等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查处非法安装、擅自使用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行为和盗版侵权行为;负责旅游行政执法工作。 (四)负责对镇街、开发区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工作业务指导;负责全县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和重大违法案件查处;负责组织全县文化市场行政执法专项整治行动。 (五)负责全县文化、旅游行政执法人员业务培训工作。 (六)负责文化、旅游技术监管与服务平台建设应用工作。 (七)承担全县“扫黄打非”有关工作任务。 (八)完成县委、县政府及县文化和旅游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
办公电话:0537-80123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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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金乡县光明路7号人防大厦(又名:金城大厦)3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