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纳税人延期缴纳税款的核准
1、 功能说明
纳税人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应当在缴纳税款期限届满前提出申请,经省税务机关批准,可以延期缴纳税款,但是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
2、 操作路径
浙江省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à税务行政许可à税务行政许可à对纳税人延期缴纳税款的核准
3、 前置条件:
(1) 已经正常登录浙江省电子税务局。
(2) 法人,其他组织 (因有特殊困难,需要延期缴纳税款的纳税人。)
4、 操作步骤
(1) 步骤1:主界面
(2) 步骤2:填写信息
纳税人基本信息系统会自动取数赋值,无需纳税人进行填写,纳税人只需要根据企业实际情确认,对其中不全的信息进行补充,对不准的信息进行更正,对需要更新的信息进行补正。涉及营业执照照面信息不能修改。
(3) 步骤3:提交
对填写的信息确认无误后,可进行提交。点击提交按钮时,系统提示提交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