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电子税务局对纳税人延期缴纳税款的核准操作说明

浙江省电子税务局对纳税人延期缴纳税款的核准操作说明

58502019-07-16 07:53  中国政务服务网

对纳税人延期缴纳税款的核准

1、 功能说明

纳税人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应当在缴纳税款期限届满前提出申请,经省税务机关批准,可以延期缴纳税款,但是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

2、 操作路径

浙江省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à税务行政许可à税务行政许可à对纳税人延期缴纳税款的核准

税务行政许可

3、 前置条件:

(1) 已经正常登录浙江省电子税务局

(2) 法人,其他组织 (因有特殊困难,需要延期缴纳税款的纳税人。)

4、 操作步骤

(1) 步骤1:主界面

浙江省电子税务局对纳税人延期缴纳税款的核准主界面

(2) 步骤2:填写信息

填写对纳税人延期缴纳税款的核准信息

纳税人基本信息系统会自动取数赋值,无需纳税人进行填写,纳税人只需要根据企业实际情确认,对其中不全的信息进行补充,对不准的信息进行更正,对需要更新的信息进行补正。涉及营业执照照面信息不能修改。

(3) 步骤3:提交

对填写的信息确认无误后,可进行提交。点击提交按钮时,系统提示提交结果:

相关标签
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