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居民企业所得税季度纳税申报(适用据实申报)
1、 功能说明
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能够建立健全账簿,规范财务核算,正确计算盈亏的非居民企业,在季度终了后15日内,向税务机关申报预缴企业所得税。
2、 操作路径
我要办税à税费申报及缴纳à常规申报à非居民企业所得税季度纳税申报(适用据实申报)
3、 前置条件:
(1)已经正常登录浙江省电子税务局。
(2)属于“非居民企业”。
(3)税费种有认定企业所得税。
4、 操作步骤
(1)主界面
(2)步骤1:提交税收优惠明细表和申报表
(3)步骤2:全申报
对提交的报表确认无误后,可点击全申报,系统提示结果:
(4)步骤3:预约
对于已签约税银库三方协议的纳税人,系统将自动发起扣款,如需约定扣款日期,请使用预约功能,同时确保账户内拥有足够的余额,以避免产生滞纳金,尚未签约三方协议的纳税人,请及时到税务大厅开票缴款。零申报的纳税人,无需点击“预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