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区域涉税事项报验
一、业务概述
本市纳税人跨区提供建筑安装服务,可直接向经营地税务机关办理跨区域涉税事项报验。
二、业务前提
1.纳税人登记状态为正常;
2.纳税人不是跨区税源登记;
三、功能节点
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税源信息报告——跨区域涉税事项报验
四、操作步骤
登录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电子税务局后,选择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点击左侧功能树“税源信息报告”→ “跨区域涉税事项报验”,如下图所示:
纳税人点击信息行后面操作中的“详情”按钮,打开表单如下图:
点击“打印”按钮可打印纸质表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