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电子税务局增值税发票挂失、损毁报备操作说明

云南省电子税务局增值税发票挂失、损毁报备操作说明

59752019-04-05 10:10  95商服网


☆增值税发票挂失、损毁报备

【业务描述】

增值税专用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及增值税普通发票丢失、被盗、损毁致无法辨认代码或号码、灭失的,纳税人向税务机关报告,税务机关备案。

【业务流程】

纳税人:模块进入—表单填写—附件上传—提交保存—信息反馈

税务端:管理平台—受理/不受理—同意导入核心征管/不同意退回—反馈

【申请步骤】

1.选择办理事项

登录路径:云南省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发票使用】—【其他】—【增值税发票挂失、损毁报备】

2.填写表单

纳税人发起增值税发票挂失、损毁报备申请,申请表单中的纳税人信息均取自税务端征管系统中已登记的信息。

1)据实选择缴销类型,缴销类型包括空白发票丢失被盗、已验旧发票存根联丢失被盗等。

2)据实选择发票名称,系统会自动带出相应发票的发票代码、发票份数、发票号码。

3)据实填写增值税发票挂失、损毁发票的份数和起始号码,系统会自动带出终止发票号码。

4)上传附件资料:丢失被盗发票上传登报声明发票遗失作废的版面原件;损毁发票上传影像样片。

影像样片上传有两种方式:手机拍照上传、电脑(PC)上传。

△手机拍照APP上传的影像样片

通过手机APP”云南税务—我—上传附件”功能,扫描图中二维码,上传附件。


电脑(PC上传的影像样片

通过调取电脑已存文件或图像进行上传,如下图。


(5)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按钮,系统跳出确认窗口“经办人系本人,此项业务真实。我(单位)愿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


(6)申请信息提交后,系统生成一张完整的《增值税发票挂失、损毁报备表》,供纳税人检查信息是否准确。

3.查询办税进度

纳税人可通过【我要查询】【办税进度】查询已提交办税事项受理进度。


1)办税状态为【已申请】:

指税务机关还未受理该项申请,纳税人可进行【查看】、【作废】等操作,【查看】可显示申请表单的详细信息,【作废】则可撤销申请;

(2)办理状态为【已退回】:

纳税人可查看税务机关不予受理原因,并根据情况是否重新发起申请。

(3)办税状态为【已办结】:

税务机关已受理并通过,该事项已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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