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照一码户清税申报
【业务描述】
实行“一照一码”登记的单位纳税人注销时,需先进行清税申报,向税务机关填报《清税申报表》,税务机关在结清应纳税款、多退(免)税款、滞纳金和罚款,缴销发票和其他税务证件后,向纳税人出具《清税证明》。
【业务流程】
纳税人:云南省电子税务局-表单填写—上传附列资料—提交—办税进度—文书打印
税务端:受理—进入清算程序—清算结束,同意导入核心征管——反馈
【申请步骤】
前置条件说明:单位纳税人申请注销必须完成清算缴清税款,不能有结存发票和未处理案件,否则不能办理。在此只是一个网上预受理环节。
1.选择办理事项
登录路径:云南省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状态信息报告】—【一照一码户清税申报】—【在线办理】
2.填写表单
(1)纳税人基本信息系统会自动取数赋值,无需纳税人进行填写,纳税人只需要根据企业实际情况,选择“注销原因”和“联系人信息”,并上传附列资料信息。
(2)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按钮,系统跳出确认窗口“经办人系本人,此项业务真实。我(单位)愿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
(3)点击“确认”,提示操作成功,显示填写表单详细信息。
3.查询办税进度
纳税人可通过【我要查询】——【办税进度】模块,查询已提交办税事项受理进度。
△办理状态为【已申请】:
指税务机关暂时还未受理该项申请,纳税人可进行【查看】、【作废】等操作,【查看】可显示申请表单的详细信息,【作废】则可撤销文书申请;
△办理状态为【审核流转环节】:
指税务机关受理了该项申请,并已导入金三系统,进入税务机关内部流转审核环节;
△办理状态为【已办结】:
指税务机关办结了纳税人申请信息,完成清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