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安瑶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各部门负责人和联系电话

95商服网  •  • 来源:都安瑶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  • 关注:22

都安瑶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综合股。

内设机构负责人:覃启熙

联系电话:0778-5228282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重要文稿起草等工作,负责组织相关调研督查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干部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劳动工资等工作,指导应急管理系统思想政治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工作。负责部门预决算、财务、装备和资产管理、内部审计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党群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工作。

承担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新闻宣传、舆情应对、文化建设等工作,开展公众知识普及工作,开展应急管理、安全生产方面的对外合作与交流,负责应急管理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指导应急救援队伍教育训练,负责培训基地建设和管理工作,监督指导企业“三项人员”培训考核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社会动员工作负责门户网站和新媒体平台的日常管理工作负责指导协调交通、建筑、电力、水利、邮政、电信、农林、旅游等行业的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协调全县性安全生产、自然灾害防治的检查以及专项督查、专项整治等工作,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


(二)应急指挥和预案管理股

内设机构负责人:罗杨华

联系电话:0778-5223910

承担应急值守、政务值班等工作,组织制定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发布预警和灾情信息,承担自治县应对灾害指挥部的应急调度和现场协调保障工作,衔接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按照河池市要求参与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的跨地区救援工作负责编制全县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减灾规划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相关经济政策建议,推动应急重点工程和避难设施建设。

统筹应急预案体系建设,组织编制全县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并负责各类应急预案衔接协调,承担预案演练的组织实施和指导监督工作;建立重大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和评估论证机制,承担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与减灾能力调查评估组织实施消防法规和技术标准,组织指导城镇、农村、森林、草原消防工作规划编制并推进落实,指导协调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工作,指导森林火灾应急救援队伍建设


(三)综合减灾股和自然灾害救援股。

内设机构负责人:韦星

联系电话:0778-5223155

承担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等灾害救助工作,拟订应急物资储备规划和需求计划,组织建立应急物资共用共享和协调机制,组织协调重要应急物资的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承担国家、自治区、河池市和自治县本级救灾款物的管理、分配和监督使用工作,会同有关方面组织协调紧急转移安置受灾群众、因灾毁损房屋恢复重建补助和受灾群众生活救助

指导协调水旱灾害、地震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协调指导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实施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工作,指导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应急救援队伍建设。负责编制防震减灾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地震烈度区划成果的应用和工程建设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


(四)矿山安全监管股。

内设机构负责人:覃启熙

联系电话::0778-5223155

依法监督检查非煤矿山(含地质勘探)、石油(炼化、成品油管道除外)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设备设施(特种设备除外)安全管理情况,指导监督相关安全标准化、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等工作。

负责监督检查煤矿企业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负责监督检查煤矿企业安全生产条件、设备设施安全情况。负责煤矿安全执法工作。组织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考核定级工作。参与煤矿建设项目“三同时”监督工作,参与调查处理煤矿事故并监督事故查处的落实情况。参与指导煤矿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五)危化品和工贸行业安全监管股

内设机构负责人:苏会健

联系电话::0778-5223910

负责化工(含石油化工)、医药、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依法监督检查相关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设备设施安全情况,承担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监督管理工作,指导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工作

负责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基础工作,指导监督相关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等工作,指导监督相关行业的安全设施的设计审查、安全评价工作。


(六)安全生产执法股(调查评估和统计股)

内设机构负责人:苏杨惠

联系电话::0778-5229226

承担非煤矿山(含地质勘探)、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石油(炼化、成品油管道除外)、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工贸行业安全生产综合执法工作,依法监督检查相关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情况,负责安全生产执法综合性工作,指导执法计划编制、执法队伍建设和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

依法承担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情况,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负责应急管理统计分析工作。


(七)法规科技信息股(行政审批股)。

内设机构负责人:廖柳洁

联系电话::0778-5228282

组织拟定相关行业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地方规程、标准和相关政策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执法监督、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负责相关行业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行政审批工作承担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技和信息化建设工作,规划信息传输渠道,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拟订有关科技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


都安瑶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设下列二层机构:

(一)地震监测信息中心:

机构负责人:唐家教

联系电话::0778-5275906

承担本行政区域内地震监测预报、防震减灾公共事务管理等各项工作。主要职责是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和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地震监测工作。编制自治县地震监测工作发展规划和计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地震监测、预警、速报、应急指挥信息系统的运行维护以及相关技术服务工作。负责地震监测台网(站、点)、地震预警信息系统、地震实验宏观观测网的建设、运行和维护。

3.负责地震行业质量与技术、地震计量的监督管理工作。

4.负责区域地震监测交流合作,对接与防震减灾事业有关学会、协会工作

5.组织做好地震活动断层探测和地震小区划工作。

6.承担本行政区域内地震预测预报意见的管理工作。

7.承担震情跟踪和可能与地震有关的异常现象调查核实工作。根据地震活动趋势和震害预测结果,提出相应趋势分析和应急准备意见。

8.承担防震减灾科普宣传教育工作

9.协助开展本区域内地震烈度区划和地震安全评价管理的监督和检查工作

10.及其成果推广应用。

11.参与地震灾害风险调查、评估、防治,参与地震灾害调查与损失评估,协助做好防范地震次生灾害,提出地震灾区重建防震规划的意见。

12.完成自治县应急管理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防火防汛服务中心

内设机构负责人:覃凤林

联系电话::0778-5221102

承担自治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自治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具体职责是:

1.承担自治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及自治县森林防灭火相关工作职责:

1协调推进、督促各乡(镇)和自治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成员单位贯彻落实国家、区、市和自治县森林防灭火决策部署、工作要求,区、市及自治县党委、政府领导同志关于森林防灭火工作的指示、批示精神;

2承办自治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会议、文件起草、制度拟订、议定事项跟踪督办等工作;

3会商分析自治县森林防灭火形势,开展森林防灭火指导调研,协调解决全县森林防灭火工作中的重要问题和成员单位提出的重要事项;

4研判发布森林火险信息和监测信息,组织实施全县森林防灭火工作督查、约谈等工作,组织、协调、指导各乡镇、自治县森林防灭火成员单位做好较大及较大以下森林火灾调查评估处理、事故查处挂牌督办工作

5研究提出自治县森林防灭火年度工作要点和任务分工方案建议,综合汇总和通报全县森林防灭火工作情况;

6按照自治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长、副指挥长要求,做好预案启动、较大及较大以下森林火灾及其他需要自治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响应处置的火灾扑救有关协调指导工作;

7负责自治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成员单位的日常协调联络工作;

8承办自治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交办的其他任务。

2.承担自治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事务:

1根据自治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的授权,组织、协调、指导各乡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贯彻落实国家、区、市和自治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决策部署、工作要求,区、市及自治县党委、政府领导同志关于防汛抗旱工作的指示、批示精神;

2督促、指导自治县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单位、各乡(镇)防汛抗旱领导小组办公室编制县、乡及相关部门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

3负责自治县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单位的日常协调联络工作;

4承办自治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交办的其他任务。

3.承担自治县应急管理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救灾服务中心

内设机构负责人:覃秋霓

联系电话::0778-5223155

承担自然灾害灾情核查、评估和救助工作。具体职责是:

1.负责指导各乡镇、各部门应对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

2.贯彻执行应急管理等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参与拟订综合防灾减灾规划并监督实施。

3.负责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

4.指导协调森林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

5.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管理、分配中央、自治区、河池市级划拨和县级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6.制定应急物资储备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县粮食局)等部门建立健全全县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

7.负责防灾减灾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指导防灾减灾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8.承担自治县减灾办公室日常工作事务。

9.完成自治县党委、政府及应急管理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四)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大队

内设机构负责人:韦绍勇

联系电话::0778-5220022

根据自治县应急管理局委托,履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主要行使以下职责:

1.依据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在自治县行政区域内开展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工矿商贸行业等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方面违法行为的执法查处工作。

2.参与自治县应急管理局组织的生产安全事故调查。

3.组织对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立案查处工作、责任追究落实工作。

4.监督事故发生单位整改措施的落实工作。

5.负责安全生产信访或举报案件的查处。

6.接受上级安全生产执法监察机构的业务指导。

7.完成自治县应急管理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消防队

内设机构负责人:黄勇

联系电话::0778-5221102

根据消防相关法律法规,主要行使以下职责:

1.负责自治县辖区消防宣传培训、防火巡查和灭火救援;

2.承担消防火灾抢险救援工作,积极抢救被困人员,排除险情。

3.接受自治县应急管理局调度指挥,参与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泄漏事故、烟花爆竹、工贸商贸等行业领域灭火救援。


(六)综合救援队伍

机构负责人:韦国宁

联系电话:0778-5221102

承担县内发生的一般及以下级别地震、暴雨洪涝、森林火灾、地质灾害(崩塌、滑坡、泥石流)等自然灾害,道路交通事故、建设工程事故、建(构)筑物事故、水上事故、矿山事故、危险化学品事故等生产安全事故,群众遇险等社会安全事件的抢险救援任务;负责较大、重大、特别重大突发事件的先期处置,协助河池市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处置发生在县内较大、重大、特别重大突发事件;协助有关专业队伍做好发生在县内干旱灾害、气象灾害、生物灾害、环境污染、恐怖袭击等突发事件的抢险救援工作;同时担负周边邻近县(市)的应急救援增援任务。

都安瑶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

都安瑶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

都安瑶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主要工作职责 一、单位主要职责 (一)负责全县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各级各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

本文链接:https://www.95ye.com/article/70162.html(转载请保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