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浙江省公安厅是浙江省人民政府组成部门,是全省公安工作的领导机关和指挥机关。主要职责是:
(一)起草有关公安行政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部署、指导、监督全省公安工作。
(二)掌握影响社会稳定和社会治安的情况,分析研判形势,研究提出对策措施。组织、指导110接处警和公安情报信息工作。组织、协调、指导全省反恐怖工作。
(三)主管和指导经济、刑事犯罪等侦查工作,组织、协调特别重大案件和涉外、跨省市重大案件以及上级交办案件的侦查工作。
(四)指导、监督全省公安机关依法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行为,依法管理户籍、流动人口、居民身份证、危险物品、特种行业,依法管理内河水域治安工作,组织、指导对重特大治安事件和突发性事件的处置工作,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组织、指挥公安特警队的处突防暴工作。
(五)按照权限,组织实施中国公民因私出入境管理、港澳台居民回我省定居管理,承担外国人来华留学、来华工作、停留居留和永久居留有关事宜的管理,开展国籍管理、移民管理、难民管理和非法移民遣返有关工作。承担口岸签证工作。
(六)指导、监督全省公安机关维护道路交通安全。指导监督道路交通秩序、车辆和驾驶人管理工作。负责本省辖区高速公路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七)按照规定权限,组织、指导、监督、管理计算机信息系统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及互联网安全保护工作,组织指导网络犯罪侦查。
(八)指导监督全省看守所、拘留所、强制医疗所(安康医院)、公安强制隔离戒毒所、监察留置专区工作。管理省看守所。
(九)规划、指导全省公安法制工作。指导、监督全省公安机关执法活动。
(十)组织、协调、指导全省禁毒缉毒工作。
(十一)组织、指导全省公安科学技术和信息化工作。组织、指导全省公安机关通信勤务保障工作。组织、指导公安大数据建设和管理。负责全省社会公共安全技术防范的行业管理,组织、指导社会公共安全防范技术在公安领域的推广应用。
(十二)按规定权限,实施对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的监督。领导全省公安机关督察工作,组织、指导维护公安民警执法权益工作。
(十三)组织实施各市公安机关综合实绩评估。
(十四)指导全省机场公安工作,负责杭州萧山国际机场公安工作。
(十五)指导铁路、森林等公安机构的业务工作。
(十六)完成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浙江省公安厅设有政治部、办公室、情指联勤、经济犯罪侦查、治安监督管理、巡特警、刑事侦查、出入境管理、网络安全保卫、监管、交通管理、禁毒、警务督察、法制、信访、科技信息化、国际合作、警务保障、审计、人事训练、宣传、离退休等机构,分别承担有关业务工作,其中政治部的日常工作由人事训练处、宣传处、离退休干部处等承担。
浙江省公安厅设省看守所、车辆管理所、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总队、机场公安局等4个直属单位,归口管理省公安警务航空队。
咨询电话:12345,0571-87052576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省府路8号 ,邮政编码:310025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8:30—12:00,14:00—17:3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夏令时:8:30—12:00,14:30—18:00)
浙江省公安厅办公室机构负责人:郑灵江公开电话:0571-87286117职责:主要职能: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文秘、会务、机要、密码、保密、档案、史志、政务公开等工作;负责本系统中长期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的编制,组织起草综合性材料、重要文件;负责人大政协建议提案、重要会议决定事项、领导重要批示件督办工作。
9018人围观过
18169人围观过
3821人围观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