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1.贯彻党的宣传方针政策,拟订全省广播电视、网络视听节目服务管理的政策措施,加强广播电视阵地管理,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和创作导向。
2.负责起草全省广播电视、网络视听节目服务管理的重大政策、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组织实施行业标准并开展监督检查,指导、推进全省广播电视领域体制机制改革。
3.负责拟订全省广播电视领域事业发展政策和规划,组织实施公共服务重大公益工程和公益活动,指导、监督全省广播电视重点基础设施建设,扶助老少边贫地区广播电视建设和发展。
4.指导、协调、推动全省广播电视领域产业发展,拟订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
5.负责对全省各类广播电视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和行业监管,会同有关部门对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进行管理。实施依法设定的行政许可,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6.指导全省电视剧行业发展和电视剧创作生产。监督管理、审查广播电视节目、网络视听节目的内容和质量。指导、监管广播电视广告播放。
7.指导、协调广播电视全省性重大宣传活动,指导实施广播电视节目评价工作。
8.负责推进全省广播电视与新媒体新技术新业态融合发展,推进广电网与电信网、互联网三网融合。
9.组织拟订全省广播电视科技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负责对全省广播电视节目传输覆盖、监测和安全播出进行进行监管,指导、推进全省应急广播体系建设。指导、协调全省广播电视系统安全和保卫工作。
10.开展广播电视对外交流与合作,协调推动广播电视领域走出去工作,负责广播电视节目的进口、收录和管理。
11.负责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
12.指导全省广播电视、网络视听行业人才队伍建设。
13.完成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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