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县财政局各部门负责人和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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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信息、新闻宣传、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局机关财务行政后勤、接待工作;负责局机关及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和劳动工资管理,组织实施全县财政系统的教育培训工作,单位政治理论学习工作、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计划生育工作、纪检、监察、信访、督查、工会、妇女的相关工作。负责财政改革、财政五年规划以及领导重要文稿、综合性材料的起草工作。组织财政普法工作。承担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负责法律顾问管理。负责组织协调本局行政审批工作。负责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规范本局财务行为;负责本局系统内部财务收支管理、会计核算、财务相关工作;负责管理本局国有资产,制定本局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本局政府采购项目的编制和实施。

(股室负责人:尹飞  联系电话:0773-6221710)

(二)预算股。

提出财政政策、财政体制、预算管理制度、政府债务管理制度的建议,组织编制中期财政规划。编制年度全县预决算草案和预算调整方案,组织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的编制、审核等工作。研究经济社会、财政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提出财税改革政策建议,研究提出财政支持相关领域改革发展的建议。组织县本级部门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及项目库管理工作。承担财政转移支付工作。牵头组织落实税制改革。承担税源调查及分析工作。负责做好预算绩效评价。

(股室负责人:杨雁联系电话:0773-6223628)

(三)国库股。

组织预算执行、监控及分析预测。拟订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组织拟订国库管理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管理财政和预算单位账户、财政决算及总会计核算。拟订政府财务报告编制制度并组织实施。承担国库现金管理有关工作。承担债券资金兑付等相关工作。

(股室负责人:肖艳飞联系电话:0773-6220045)

(四)综合股。

组织拟订政府购买服务制度。提出收入分配政策建议和改革方案。管理住房改革和保障资金。会同有关方面拟订土地等国有资源出让收支政策。承担彩票管理有关工作。组织拟订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制度和政策,承担政府性基金、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捐赠收入管理等相关工作。组织实施政府非税收入国库集中收缴。

(股室负责人:罗美倩联系电话:0773-6224111)

(五)文教行政股。

承担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序列及群团等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拟订行政性经费财务管理制度,提出开支标准和定额。拟订因公出国(境)人员生活待遇制度。承担政法及驻桂部队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拟订行政性经费财务管理制度,提出开支标准和定额。拟订因公出国(境)人员生活待遇制度。承担宣传、文化和旅游、科技、教育、体育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拟订事业单位通用的财务管理制度。承担相关财政资金的监督管理工作。承担清理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有关工作。

(股室负责人:陈立云联系电话:0773-6222617)

(六)经济建设股。

承担商贸、粮食和物资储备、建设、应急等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制定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制度,承担相关财政资金的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县本级预算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财务管理工作。承担工业、交通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承担相关财政资金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财政支持县属企业发展资金预算管理相关工作。负责银行等金融机构补贴。承担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林业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提出促进资源节约、土地整治、生态保护修复、污染防治、核与辐射安全、测绘、公园建设等方面的财政政策建议。参与拟订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领域发展规划、政策等。

(股室负责人:谢林涛联系电话:0773-6220653)

(七)社会保障股。

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卫生健康、退役军人事务、医疗保障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会同有关方面拟订有关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审核并汇总编制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承担社会保险基金财政监管工作。

(股室负责人:阳继军联系电话:0773-6222112)

(八)农业和农村财政财务管理股。

承担农业、水利、气象、扶贫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承担财政支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相关工作,统筹安排财政扶贫资金。负责农业保险相关工作。对惠农政策的一些补贴资金的管理,耕地地力保护资金的兑付。承担相关财政资金的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县农村综合改革相关工作。提出有关农村综合改革政策措施建议。制定财政支农资金(基金)管理办法和财务管理制度。指导农村财政财务管理工作。承办县农村综合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的具体工作。负责村级财务管理。负责村级集体经济建设和发展。

(股室负责人:佘雄军联系电话:0773-6222213)

(九)会计和财政监督评价股。

负责全县会计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准则、法规、制度、内部控制规范、会计信息化标准,制定有关实施方案和管理措施;研究提出会计改革和政策的建议;负责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管理;指导和监督会计信息化工作;指导代理记账业务;负责会计人员的学习培训和会计拔尖人才选拔培养工作;监督管理会计基础规范化工作。制定财政监督检查管理制度;监督财税法规、政策执行,监督检查会计信息质量,依法查处违法行为;检查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组织单位内部财务监督工作。

(股室负责人:覃宇燕联系电话:0773-6216760)

(十)政府债务管理办公室。

参与起草全县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承担全县政府性债务收支计划管理、规模控制、统计分析、绩效评价、债务考核、风险预警监控以及全县土地储备融资规模控制管理等具体工作;承担县本级政府性债务的举借计划审核和跟踪、融资平台公司名录管理和动态监控等日常工作;承担政府性融资项目贷款资金和国债转贷项目资金使用情况日常监管工作;负责对县各乡镇行政事业单位债务的监督、检查和汇总上报工作。承担资产评估管理有关工作,承担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金融监管、金融体制改革协调配合相关工作。承担金融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拟订金融类企业和金融管理部门财务制度。

(股室负责人:郭警联系电话:0773-6228783)

(十一)投资评审中心。

负责拟定财政投资评审工作相关制度和办法,负责组织财政性投资项目概(预)算的评审工作;负责财政性投资的市场研究分析、投资风险分析和效益分析工作,为实施财政投资决策提供基础信息服务;实施对财政性基本建设资金的监督和管理;参与工程项目的后评价工作。负责评审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和保管工作,确保评审资料的收集完整、整理规范、归档及时、保管安全。

(股室负责人:蔡慧琴联系电话:0773-6211628)

(十二)信息管理办公室。

负责组织和实施财政局信息化网络的建设和维护管理,建立本级财政系统的网络平台(局域网、城域网与广域网);负责实施国库集中支付、非税收入征管、财政工资统发等国库业务应用系统。支撑财政加强管理与改革,辅助局机关有关股室、单位实时监控预算执行和财政资金使用情况;负责部门预算和预算指标管理等系统技术支持。负责设计、实施和管理本级财政信息数据,逐步建成数据标准统一、系统编码统一的财政综合数据库,实现财政信息管理电子化、自动化;负责建立和完善信息化建设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规范。

(股室负责人:赵国怀联系电话:0773-6228798)

办公地址:兴安县志玲路447号

负 责 人:李芳

联系电话:0773-6222151

办公邮箱:xacz@guilin.gov.cn

办公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每周星期一至星期五,节假日除外)

兴安县财政局

兴安县财政局

(一)贯彻执行国家财政、税收的方针政策及其他有关政策,提出我县运行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拟订全县财政分配政策,参与制定各项全县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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