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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服务分类
(一)综合处。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史志、信访、政务公开等工作。编制全市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相关经济政策建议,推动应急重点工程和避难设施建设,负责部门预决算、财务、装备和资产管理、内部审计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等管理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应急管理系统干部队伍和人才队伍建设工作。承担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社会动员工作,承担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新闻宣传、舆情应对、文化建设等工作,开展公众知识普及工作。
机关党委办事机构依托综合处开展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群相关工作。
处室负责人:王宁,联系电话:0451-86772211
(二)应急指挥中心。
承担应急值守、政务值班等工作,拟订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发布预警和灾情信息,衔接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统筹应急预案体系建设,组织编制全市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并负责各类应急预案衔接协调,承担预案演练的组织实施和指导监督工作,承担市应对重大灾害指挥机构的现场协调保障工作,承办市委、市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重大灾害应急处置有关工作,负责调动相关部门及社会力量参与应急救援工作,指导区、县(市)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承担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技和信息化建设工作,规划信息传输渠道,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拟订有关科技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举报受理中心日常工作。负责应急管理统计分析工作。
处室负责人:林威,联系电话:0451-86772447
(三)风险监测和综合减灾处。
建立重大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和评估论证机制,承担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与减灾能力调查评估。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承担灾情核查、损失评估等灾害救助工作,建立救灾捐赠社会动员机制,依法有序引导开展救灾捐赠工作,拟订应急物资储备规划和需求计划,组织建立应急物资共用共享和协调机制,统筹全市救灾物资储备体系建设,组织协调重要应急物资的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承担救灾款物的管理、分配和监督使用工作,会同有关方面组织协调紧急转移安置受灾群众、因灾毁损房屋恢复重建补助和受灾群众生活救助。
处室负责人:董明会,联系电话:0451-86772373
(四)自然灾害救援处。
指导协调地质灾害防治相关工作,组织协调水旱灾害、地震、重大地质灾害应急救援和台风防御工作,协调指导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实施防御洪水抗御时旱灾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工作。组织拟订消防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并贯彻实施。指导城镇、农村、森林、草原消防工作规划编制并推进落实。指导协调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工作。
处室负责人:张洋,联系电话:0451-86772429.
(五)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处。
承担化工(含石油化工)、医药、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依法监督检查相关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情况,承担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组织全市危险化学品登记工作,指导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拟订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相关安全生产地方标准,指导监督相关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等工作;配合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处室负责人:纵峰,联系电话:0451-86772367.
(六)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监督管理处。
承担非煤矿山(含地质勘探)、石油(炼化、成品油管道除外)、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依法监督检查相关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情况,拟订相关行业安全生产地方标准,指导监督相关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等工作。依法承担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情况。
处室负责人:于科技,联系电话:0451-88085900.
(七)安全生产综合监管与协调处。
依法依规指导协调和监督有专门安全生产主管部门的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全市性安全生产检查以及专项督查、专项整治等工作,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
处室负责人:邹俊峰,联系电话:0451-86772368.
(八)法规处(行政审批处)。
组织拟订相关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草案,承担重大政策研究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指导协调全市应急管理系统行政权力规范运行等相关工作。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承担行政审批工作,承担优化营商环境、简政放权等工作。负责安全生产执法监督工作,统筹全市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承担安全生产执法综合性工作,指导执法计划编制、执法队伍建设和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
处室负责人:李洪杰,联系电话:0451-86776460.
(九)煤炭生产安全监督处。
负责全市煤炭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参与煤矿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负责全市煤矿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监督检查全市煤矿企业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规程、标准和安全生产条件、设备设施安全及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等规定的情况。对煤矿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做出现场处理或实施行政处罚。指导和监督全市煤矿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负责组织全市煤矿安全专项整治,监督煤矿企业安全隐患的整改并组织复查,依法组织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矿井。负责监督检查煤矿企业的安全费用提取和安全资金使用情况。负责全市煤矿安全培训的监督检查;收集、发布煤矿安全生产事故信息及定期统计、分析煤矿安全生产事故情况。
处室负责人:王海涛,联系电话:0451-86772232.
(十)地震工作处。
贯彻执行国家、省防震减灾工作的发展战略、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地震行业标准。组织编制全市防震减灾规划。制定全市地震应急预案。指导协调区、县(市)防震减灾工作。配合省地震部门管理重大建设工程和可能发生严重次生灾害建设工程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管理全市地震监测和预报工作。负责全市地震监测预报基础设施建设工作。指导全市震情会商、地震趋势判定、震后现场监测和地震速报工作。管理震情跟踪、地震群测群防工作,并核实与地震有关的异常情况。负责全市地震监测设施和观测环境保护工作。承担地震相关科技项目的实施、技术研发及推广应用工作。组织开展地震科普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
处室负责人:龙飞霞,联系电话:0451-88085855.
办公时间:工作日9:00-11:30;13:30-18:00。
办公地址:哈尔滨市松北区江康街1999号市应急管理局。
邮政编码:150021。
哈尔滨市应急管理局的主要职责: (一)负责全市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各区、县(市)以及市直有关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全市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