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民族事务委员会(宗教事务局)各部门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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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
 负责综合协调机关日常工作;负责文秘、信息、档案、提案和议案办复、信访、保密、保卫、财务、后勤工作;负责机关政务运行和各项管理制度的起草并组织实施;负责以部门名义下发文件的起草、审核、制发工作;负责重要会议的组织和会务工作;负责办公自动化工作。负责民族工作信息化建设;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干部人事、工资、机构编制、奖惩、培训、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离退休干部等管理工作;负责民族宗教外事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安排民族宗教方面的学习、参观、考察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目标管理和行政监察工作; 承担主管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指导督促企事业单位加强安全管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开展监管执法工作等职责。

 处室电话:0431-88777295

民族处
  研究提出少数民族经济、文教科技事业发展特殊政策建议,加强与民委委员单位的联系,协调推动有关部门履行民族工作相关职责,参与拟订少数民族事业发展专项规划;指导和协调民族特需商品生产;负责城乡少数民族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协助有关部门承办民族文物保护工作;管理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开展民族文化的交流与合作;协调民族地区对口支援,承办扶持、援助民族文化、教育有关事项;承办重大民族文化、体育活动;加强少数民族事业发展综合评价监测工作,研究提出协调民族关系的工作建议;建立处理民族关系重大突发事件的预警、应急机制;协助有关部门培养、教育、使用少数民族干部。
处室电话:0431-88777293

政策法规处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民族宗教政策、法律法规,拟订民族宗教工作的地方性法规和政策并监督实施;负责承办民族成份管理和民族团结进步表彰有关事宜;承担有关行政应诉工作。
处室电话:0431-88777294
宗教一处
负责承办佛教、伊斯兰教、道教事务管理工作,调查研究并提出政策建议;指导全市佛教、伊斯兰教、道教团体依法依章开展工作;联系全市佛教、伊斯兰教、道教界人士;负责接待处理佛教、伊斯兰教、道教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的来信来访;负责依法制止和打击各种非法违法活动;负责指导下级政府宗教事务部门依法对佛教、伊斯兰教、道教事务进行管理。
处室电话:0431-88777291
宗教二处
负责全市天主教、基督教事务管理工作,调查研究并提出对策建议;指导全市天主教、基督教团体依法依章开展工作;联系全市天主教、基督教界人士;负责接待处理天主教、基督教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的来信来访;负责依法制止和打击各种非法违法活动;负责配合有关部门抵御境外宗教渗透活动;负责指导下级政府宗教事务部门依法对天主教、基督教事务进行管理。
处室电话:0431-88777292

长春市民族事务委员会

长春市民族事务委员会 宗教事务局

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民族工作的方针、政策;组织开展民族理论、民族政策和民族工作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提出有关民族工作的政策建议;起草全市有关民族事务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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