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昌县水利水电局各部门负责人和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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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昌县水利水电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人:王莉叶,联系电话:0575-86030858。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文秘、宣传、信息、政务公开、政府采购、督查考核、会务、机要、保密、档案、后勤、党务、群团和安全综治等工作。牵头做好人大政协建议提案、领导重要批示件督办工作。编制本部门和指导二级单位预决算并组织实施。承担工程建设资金拨付、财务管理、资产管理工作。提出有关水利价格、税费、基金、信贷的建议。

(二)人事教育科。负责人:俞汇,联系电话:0575-86023087。

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干部人事管理、机构编制、教育培训等工作。负责本系统的干部考核、考察、调配等工作。承担人才引进、人员招聘、专业技术岗位评聘、工资审核等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指导系统队伍建设。承担水利体制改革的有关工作。牵头做好纪检监察、信访和内部审计等工作。

(三)规划建设科。负责人:吕新军,联系电话:0575-86336356。

组织编制全县水利发展、中长期发展规划、水利综合规划,负责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制度的组织实施,审核重大水利建设项目初步设计。负责全县水利投资计划管理工作。组织水利规划实施情况评估工作。负责水利综合统计工作。负责水利工程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监督实施水利建设的行业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定额。负责水利建设项目工程开工备案工作,组织水利工程项目竣工验收。

(四)行政审批科(挂水政水资源科牌子)。负责人:俞剑锋,联系电话:0575-86336390。

承担水利工作的综合性政策、规范性文件的审核备案工作。负责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动水利领域“最多跑一次”改革。承担行政审批服务相关工作。承担行政复议答复、行政应诉等有关工作。组织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工作,组织指导查处重大水事违法事件。组织、指导水利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承担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相关工作。组织实施水资源保护有关工作。组织实施取水许可制度。指导水量分配并监督实施。组织编制并发布水资源公报。组织开展水资源评价有关工作。组织指导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工作。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组织指导水文工作。指导水利设施管理、保护和综合利用。承担水土流失综合防治工作。

(五)质量与安全监督科。负责人:王豪斌,联系电话:0575-86044675。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水利水电建设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管理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及规范性文件。承担县内符合基本建设程序的水利水电建设项目的质量与安全监督工作。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

(六)澄潭水利管理服务站。负责人:石元辉,联系电话:0575-86071095。

承担辖区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和运行的业务指导工作。协助做好辖区防汛防旱、水利规划实施和农村饮用水安全工程建设等工作。完成新昌县水利水电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七)儒岙水利管理服务站。负责人:赵越,联系电话:0575-86076084。

承担辖区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和运行的业务指导工作。协助做好辖区防汛防旱、水利规划实施和农村饮用水安全工程建设等工作。完成新昌县水利水电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八)沃洲水利管理服务站。负责人:何烜烜,联系电话:0575-86597068。

承担辖区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和运行的业务指导工作。协助做好辖区防汛防旱、水利规划实施和农村饮用水安全工程建设等工作。完成新昌县水利水电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九)城郊水利管理服务站。负责人:贾欣天,联系电话:0575-86023548。

承担辖区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和运行的业务指导工作。协助做好辖区防汛防旱、水利规划实施和农村饮用水安全工程建设等工作。完成新昌县水利水电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防汛抗旱技术指导中心。负责人:裘洪斌,联系电话:0575-86049110。

承担辖区水情旱情预警工作。组织协调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完成新昌县水利水电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一)河道堤防管理所。负责人:黄   炎,联系电话:0575-86029506。

承担全县河道、堤防、护岸和闸坝工程管理的技术指导工作。承担组织协调小型河道整治工程建设、骨干河道保洁管理的行政辅助工作。承担涉河涉堤(水域占用)、河道采砂建设项目的相关行政辅助工作。完成新昌县水利水电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二)水库管理站。负责人:黄晓洪,联系电话:0575-86010693。

承担辖区小型水库及山塘安全运行的业务指导工作。组织小型水库及山塘安全认定、除险加固工作。承担组织开展大中型灌区工程建设与改造的技术指导工作。

承担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与管理的技术指导工作。完成新昌县水利水电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三)小水电管理总站。负责人:梅春联,联系电话:0575-86336379。

承担辖区全县农村水电站运行管理业务指导工作。参与拟订农村水能资源开发规划。承担水电农村电气化、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等工作的技术指导。参与水电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督查,参与水电安全事故的调处。组织推广水电新技术、新设备,指导农村水电信息化建设。完成新昌县水利水电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四)水文站。负责人:杜玉祥,联系电话:0575-86022044。

组织实施全县水文水资源监测,承担监测资料的收集、复核和管理工作。

承担县级水文情报预报工作。承担全县水文站网建设与管理、水文监测活动、水文信息化等的业务指导工作。完成新昌县水利水电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五)水土保持服务站。负责人:赵   勇,联系电话:0575-86027656。

指导辖区水土流失综合防治工作。组织编制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审核有关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推广水土保持科研成果,建立水土保持服务体系。

完成新昌县水利水电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六)水电勘测设计所。负责人:黄忠军,联系电话:0575-86133183。

承担小型水利水电项目规划和项目前期工作。承担全县小型水利水电工程的测量、设计及技术服务工作。完成新昌县水利水电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机关党组织。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党的建设、群团工作。日常工作由办公室承担。

新昌县水利水电局

新昌县水利水电局

第一条根据《中共浙江省委关于市县机构改革的总体意见》(浙委发〔2018〕59号)和《中共绍兴市委办公室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昌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绍市委办发〔201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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