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德市国有资产管理服务中心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杭州市委、市委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国企监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指导所监管企业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教育管理工作。
(二)指导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和重组,提出国有企业改革的政策建议。参与制定所监管企业国有资本布局结构整体规划并组织实施,推动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战略性调整。
(三)指导国有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指导国有企业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负责所监管企业董事会建设。负责董事的日常管理工作。
(四)建立健全经营者激励约束机制。负责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和薪酬水平审核,承担企业收入分配监督管理工作。承担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编制和执行等工作。
(五)按照出资人职责,指导督促所监管企业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杭州市、建德市有关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标准等。
(六)研究所监管企业的运行状况,指导所监管企业风险管控。
(七)参与国有企业投资项目的前期审查、可研和初设论证,协调推进国有企业项目申报和实施。参与国有企业投资项目工程招标和采购管理。
(八) 组织或会同相关部门落实企业年度审计工作,配合国家审计和中介审计等工作。参与国有土地上企业搬迁协调、评估等工作。
(九)完成建德市财政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地址:建德市新安江街道新安路16号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