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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服务分类
办公电话:0769-22113128
2、执法科
负责全市林业行政执法工作。依法查处森林资源、自然保护地、湿地、森林植物检疫、森林病虫害防治、森林防火、种子苗木、野生动植物保护等林业领域行政违法行为和案件。指导、监督、协调全市各镇街(园区)开展林业行政执法工作。负责林业行政执法队伍建设,组织开展林业行政执法业务培训。配合做好林业系统扫黑除恶工作。
科室负责人:吴建明
办公电话:0769-22321361
3、自然保护地和国有林场管理科
监督管理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遗产、地质公园、森林公园等各类自然保护地,提出新建、调整各类自然保护地的审核建议。指导、组织、实施各类自然保护地的规划和工程建设。指导协调开发各类自然保护地的森林体验、森林康养、自然教育等生态服务产品。承担世界自然遗产项目和世界自然与文化双重遗产项目相关工作。指导全市湿地保护工作,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承担国际湿地公约履约相关工作。承担森林、湿地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工作。承担国有林场改革相关工作。指导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监督指导林区公路建设和管理。
科室负责人:韦爱梅
办公电话:0769-22239964
4、人事科(机关党委)
承担机关和指导直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教育培训、队伍建设等工作。负责行业人才队伍建设工作。承担林业专业技术职称评审的相关工作。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离退休人员服务工作。
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科室负责人:钟伟
办公电话:0769-22222841
5、森林资源管理科(行政审批协调科)
负责编制森林经营规划和森林经营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市生态公益林规划和管理。组织实施林业生态建设补偿制度和国有森林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制度。负责监督全市林地保护开发利用,承担征占用林地的审核工作。监督管理林木凭证采伐、运输工作。负责行政审批事项的集中受理和批件、证书发放及备案管理等相关工作,协调相关科室做好行政审批事项的审查、决定和服务工作。协调做好清理和规范行政审批等事项的工作,建立健全清单管理制度。协调实施行政审批标准化,创新审批服务方式、优化审批流程,开展审批服务便民化工作。指导基层林业站、木材检查站、护林员队伍的建设和管理。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和资源状况评估。监督管理全市陆生野生动植物保护和开发利用工作。研究提出省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植物名录的调整意见。组织指导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种质资源保护,承担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履约和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工作。指导实施农村林业发展政策措施。指导农村林地林木承包经营、流转管理。组织实施林业产业发展规划。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指导实施生态扶贫相关工作。
科室负责人:方晓峰
办公电话:0769-22234791
6、生态保护修复科(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
指导、监督、管理生态修复工作,组织实施各类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修复工程。组织指导植树造林、封山育林和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组织指导实施森林生物防火林带、生态景观林带、红树林的规划、建设和管理。承担有关应对气候变化及防治荒漠化公约履约工作。执行国家和省林业植物检疫任务,负责组织实施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和预测预报工作。负责林木种苗草种管理,指导林木良种基地、保障性苗圃建设。组织种质资源调查和资源库建设,监督检查林木种苗、草种质量及其生产经营行为。监督管理林业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组织开展林地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指导开展林业碳汇工作。开展森林城市建设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部门绿化工作,承担古树名木保护管理相关工作。组织开展林业科学研究、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工作。承担林业科技标准化、质量检验、监测和知识产权等相关工作。开展林业对外交流与合作,承办涉及港澳台林业事务。承担市绿化委员会日常工作。
科室负责人:朱剑云
办公电话:0769-22210950
7、森林防火科
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标准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火情早期处理等工作并监督检查。组织指导国有林场开展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防火工作。负责林业系统和行业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
科室负责人:邹新
办公电话:0769-22229964
8、东莞市林业事务中心
主要任务:贯彻落实关于森林资源保护、自然保护地、林业生态建设和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实施森林、湿地、野生动.植物和自然保护地等资源调查、监测与评价等事务性工作。承担森林资源保护、自然保护地、林业生态建设相关的技术支撑和服务保障。承担林业数据采集、处理、分析和应用。负责林业宣传教育相关事务工作。协助上级部门推动全市自然教育统筹发展,负责自然教育技术指导和评估等事务性工作。承担关注森林活动相关工作。实施市黄唇鱼自然保护区的日常管理、巡护与宣传,组织开展黄唇鱼的救护、驯养、繁育、增殖放流和相关研究,负责黄唇鱼救护基地安全生产工作。负责数字林业建设工作。协助实施林长制相关日常事务工作。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中心负责人:叶永昌
办公电话:0769-22246269
9、东莞市林业科学研究所
正科级,公益一类。主要任务: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林业科学研究的法律、法规、政策;负责东莞市生态环境建设、森林资源培育、林业产业发展等方面的林业科学理论研究、应用技术研究和发展战略研究;承担省、市下达的科技攻关计划,负责培训林业科技人员,提供技术成果、技术咨询和林业技术服务;负责林业科技成果的引进、管理和推广等;开展林木、果树、花卉良种的引进、培育、试验选择、繁育与推广研究;承担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研究所负责人:严朝东
办公电话:0769-22698064
第一条根据《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广东省关于市县机构改革的总体意见》和《东莞市机构改革方案》,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东莞市林业局是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由市自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