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辽宁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
一、负责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国家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组织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和省政府规章草案及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研究拟订鼓励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新技术新产品的管理与服务政策。
二、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标准管理。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标准和分类管理制度,颁布实施地方中药炮制规范,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三、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注册管理。按权限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注册并监督检查,组织实施执业药师注册工作。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生产环节的行政许可、备案,负责药品批发许可、零售连锁总部许可、互联网销售第三方平台备案。
四、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质量管理。监督实施药品研制、生产、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监督实施医疗器械研制、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监督实施化妆品生产卫生标准和技术规范。
五、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上市后风险管理。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和化妆品不良反应的监测、评价和处置工作,依法承担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应急管理工作。
六、负责组织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督检查。制定检查制度,依法查处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生产及药品批发、药品销售连锁总部环节以及互联网销售第三方平台备案环节违法行为,监督实施问题产品召回和处置制度。依职责组织指导查处其他环节的违法行为。
七、完成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
咨询电话:024-83988866
办公地址: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中路103号辽宁省政务服务中心大楼三层。皇姑区文化中心西侧,百鸟公园东侧。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08:30-12:00 13:00-16:30 周六周日休息
咨询电话:(024)12345,政务服务中心电话: 024-83988866
办公地址: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中路109号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8:30-17:00 (周末和节假日除外)
负责辖区内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生产企业和药品批发企业、零售连锁总部、互联网第三方交易平台的日常监管、整改复查以及专项检查,承担一般性投诉举报的调查处理和一般案件的查办工作。负责向所在地疫苗生产企业派驻检查员,监督检查疫苗生产企业执行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收集质量安全风险和违法违规线索,报告情况并提出建议。承办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辽宁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综合规划财务处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外事、后勤管理、政务公开、新闻宣传和舆情应对等工作,研究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重大政策,负责重要文稿起草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发展规划和专项建设规划,推动监督管理体系建设。负责机关预决算、财务、国有资产管理以及内部审计工作。负责人:赵文雨 办公电话:024-31607010
辽宁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科技处负责人及联系电话,处长张 明:024-31607082,副处长、三级调研员隋 越:31605487, 协助处长管理处内工作。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科技创新工作,省局门户网站和办公自动化(OA)系统管理工作及支部党建工作。
辽宁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处负责人及联系电话,处长谢金奎:024-31602059,药品稽查专员陈维超:31607052,负责医疗器械注册审批工作、督查指导一类产品备案及处内其他工作。
辽宁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处联系电话,处长王志远:024-31607071,副处长、三级调研员王丹蕾:31607089, 协助处长完成处室工作;负责零售连锁总部监管、质量抽检、疫苗监管、党建、综合工作,指导各市市场局医疗机构、零售企业监管,协调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工作。
辽宁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处负责人及联系电话,处长阎宏亮:024-31607061,副处长、三级调研员葛 瑄:31607033
辽宁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注册管理处负责人及联系电话,副处长王远志:024- 31607042 主持药品注册管理处全面工作。药品稽查专员、一级调研员任晓明:31607045
辽宁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审批处负责人及联系电话,副处长何汉洲:024-83988727,副处长李储君:83988729, 审批制度改革具体落实、风险预警及综合协调。药械广告、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审批。
辽宁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政策法规处负责人及联系电话,处长陈鼎新:024-31607021,药品稽查专员刘跃怀:31607022
辽宁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综合规划财务处负责人及联系电话,处长赵文雨:024-31607010,副处长王琳琪:31607093
辽宁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进口未在中国注册医疗器械相关负责人及电话,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程 锐 副处长15940027983,大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周 炜 副处长13941191690
药品事关每个人的生命安全。作为我国药品管理领域最重要的一部法律,药品管理法自1984年颁布以来,已历经多次修订。然而,距离2001年的最后一次大修已过去16年,目前药品管理法的执行情
为保障药品审评科学公正、提高药品审评工作的透明度,健全审评质量控制体系、充分发挥专家在制定药物研发技术指导原则、技术标准以及参与药品注册审评决策中的重要作用,国家食品药品
7月25日,CFDA通过官网发布《药品注册管理办法(修订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一个月。下面是小编整理的药品注册管理办法修订稿(2017年),欢迎大家阅读!药品注册管理办法(修订
近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医疗器械通用名称命名规则》(以下简称《规则》),将于2016年4月1日起施行。 规范医疗器械通用名称命名对于准确识别、正确使用医疗器
7354人围观过
16602人围观过
8940人围观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