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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8年,党中央、国务院正式批准实施旨在发展中国高新技术产业的指导性计划--火炬计划。1989年10月,科技部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中心正式成立,负责火炬计划的具体实施,是隶属于科技部的独立事业法人单位。2006年5月,科技部对原“科学技术部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中心”、“科学技术部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管理中心”、“中国技术市场管理促进中心”进行了合并重组,组建了新的“科学技术部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中心”(以下简称火炬中心)。
在科技部指导下,火炬中心以“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为己任,大胆探索,不断创新,推动了中国高新技术产业不断向前发展!三十年来,火炬中心坚持以“国家目标、地方组织、市场导向”为方针,以创新谋发展,创造性地丰富了火炬工作的内涵。通过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高新技术企业、技术市场、科技金融、创新型产业集群、科技型中小企业等一系列政策工具的制定和实施,在建设创新创业环境,聚集科技资源,促进技术创新与转化,加强科技和经济结合,调整产业结构,增强区域创新能力等方面,取得了卓越的成绩。“火炬”,已成为中国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的一面光辉旗帜!
在新的起点上,火炬中心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十九大精神,按照科技工作“抓战略、抓规划、抓政策、抓服务”的要求,以全面加强党建工作为统领,更加注重构建创新创业生态,更加注重服务和普惠广大科技型企业,更加注重产业和区域协同创新发展,更加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更加强化工作的统筹性、实践性、普惠性,提升服务国家和地方科技创新的质量、效率和水平,补齐发展短板,做好融通、普惠和生态三篇文章,努力建设成为资源融通的专业化创新创业综合服务机构。
为了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技术创新,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的决定》中“对于政府财政资金支持的科技项目,要充分运用知识产权信息资源 ,选准高起点,避免重复研究”的精神,科学技术部2000年第12次部务会议讨论通过《科技成果登记办法》,该办法自2001年1月1日起施行。
为贯彻落实《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纲要》,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加速科技成果产业化,加大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精准支持力度,壮大科技型中小企业群体,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根据《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实施方案》要求,制定本办法。
为规范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和再评价工作,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食品药品监管总局起草了《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和再评价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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