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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服务分类
(一)监控中心监测二科
联系电话:0532-58097015
监控中心监测二科1.例行监测。负责按国家统一规定的要求对莱西市大气环境、声环境、核与辐射环境等环境要素的质量状况进行例行监测,收集、储存和整理环境监测数据资料,定期向市政府、上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及上级监测站呈报环境质量状况和污染动态。2.监督监测。负责对全市大气重点排污单位排放污染物状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监督监测,建立和健全污染源档案,为加强污染源管理提供监测数据。3.应急监测。建立完善应急监测响应机制,提高应急监测能力,参与大气、噪声、核与辐射环境污染纠纷和突发环境污染事件的监测工作。4.负责分局信息化以及生态环境大数据整合工作。负责各类智慧环保业务系统建设及系统运维工作。5.负责局OA、金宏、互联网平台以及网络安全保障及各项制度落实工作,负责局电子信息设备维护工作。6.承办分局党组交办的其他事项。(二)监控中心监测一科
联系电话:0532-58097015
1.例行监测。负责按国家统一规定的要求对莱西市水环境、土壤环境等环境要素的质量状况进行例行监测,收集、储存和整理环境监测数据资料,定期向市政府、上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及上级监测站呈报环境质量状况和污染动态。2.监督监测。负责对全市废水、土壤重点排污单位排放污染物状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监督监测,建立和健全污染源档案,为加强污染源管理提供监测数据。3.应急监测。建立完善应急监测响应机制,提高应急监测能力,参与水和土壤环境污染纠纷和突发环境污染事件的监测工作。4.负责制定我市环境监测规划并贯彻执行。5.负责我市环境质量评价,负责环境质量报告书的编写工作。6.牵头污染源自动监测监控工作,负责企业自动监测设备安装联网技术指导;负责对联网省、青岛市自动监控平台的自动监测数据有效性进行核实;根据管理科室确定的重点排污单位执行标准以及排放限值,对自动监控系统中的标准进行更新;为执法科室污染源自动监测日常执法工作提供技术支持。7.负责大气监测省控站点、镇街子站和水站的日常巡检和维护相关工作。8.承办分局党组交办的其他事项。(四)监控中心监控二科(加挂水生态环境科牌子)
联系电话:0532-58097026
监控中心监控二科(加挂水生态环境科牌子)1.负责水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制定相关污染防治计划、方案、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水污染防治工作贯彻落实。负责水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的协调、督促、落实等工作.2.负责组织协调大沽河、嵯阳河、小沽河等全市重点河流污染整治工作。3.负责组织协调开展产芝水库、高格庄水库、北墅水库等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工作;按上级要求,牵头对重点水源地进行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及整治。4.负责市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中的水环境质量改善工作的协调和调度。5.负责牵头流域环境污染应急工作。6.承办分局党组交办的其他事项。(五)宣教信息科
联系电话:0532-58097017
1.牵头负责政务信息编报、生态环境新闻宣传工作。2.负责环境教育基地、绿色社区创建以及社会化宣传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3.负责分局“两微一端”运维管理。4.负责全市环境信访、舆情预警工作。负责各类环境信访、舆情接访、转办、问效和反馈汇总工作。5.负责联系各级宣传主管部门、媒体机构,负责各类媒体问政、在线问政、民生调查等工作。6.负责牵头组织各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迎检保障,对督察反馈的问题,提出整改建议,协调责任部门制定整改方案,督导整改落实情况;牵头组织各类督察交办案件的办理工作.7.承办分局党组交办的其他事项。(六)综合科
联系电话:0532-88435063
1.组织协调分局机关日常工作。负责综合协调、公文分办流转、公文管理、印章管理、政务公开、机要保密、网站信息管理工作;负责分局综合文稿起草以及大事记、年鉴编纂等材料的起草编纂工作;负责分局生产安全、档案管理、学习培训、公务接待和后勤保障等工作。2.负责政务督察工作。负责分局年度计划、重点目标、岗位目标等工作目标责任制管理工作;负责分局对市委市政府重点事项、分局党组会、局务会议确定事项进行督察督办;负责值班安排、会务组织、会议记录,周计划、月计划、周总结的上报工作。3.负责市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环保指标考核工作的牵头、协调,组织实施对市直负有环保工作职责部门、各镇街的环保目标绩效考核工作。4.负责莱西市环委会办公室日常工作,加强与莱西市委、市政府及各部门对接,督促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5.负责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的牵头、分办工作。6.负责分局财务工作。负责财务、票据、工资管理;对国有资产进行监督管理;牵头负责环保专项资金的申报、组织实施及监督工作。7.负责分局党组、党支部的日常工作,负责因公及因私请休假管理工作。8.负责分局组织人事工作。负责干部队伍建设及管理、考核、教育培训、劳资管理等工作;牵头负责党风廉政建设、纪检监察。9.负责精神文明建设、机关作风建设、机关规范化建设等党建工作;牵头负责分局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工作;负责分局老干部工作。10.承办分局党组交办的其他事项。(七)环境管理一科
联系电话:0532-58097023
1.负责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负责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查、审批和备案管理;负责对省、市级审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核,并出具预审意见;对各级重点建设项目环保手续办理推进情况建立动态台账,定期调度,服务项目环保手续办理。2.负责排污许可管理工作。牵头负责排污许可证的核发、管理工作,对申报排污许可项目依法核发,对符合变更要求的项目依法变更;组织开展排污许可证核查专项行动。3.负责污染防治设施拆除或闲置审批工作,对申请闲置或拆除污染防治设施的项目进行审查、审批。4.负责辐射安全许可证、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审核发放工作。5.负责河湖新改扩建排污口审批,对申请在江河、湖泊新建、改建、扩建排污口的项目依法审查、审批。6.负责核发夜间连续施工作业证明,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对申请夜间连续施工作业证明项目进行审核。7.牵头减排工作,负责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做好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总量替代工作。8.负责环境统计工作,编制并发布环境统计年报和统计报告,指导全市纳统企业环境统计数据核算及填报,参加青岛市环统数据集中审核工作。9.负责碳排放相关工作,抓好发电行业等重点排放单位碳排放工作,做好碳排放权交易相关工作。10.负责全市减少消耗臭氧层物质(ODS)相关工作,协调执法部门对相关企业开展监督执法。11.牵头负责全市环评机构日常监督管理,协调执法部门对环评机构开展监督执法。12.负责推动辖区规划环评和跟踪评价工作的落实。负责区域生态环境保护规划、计划编制的组织协调工作,牵头落实三线一单相关工作。13.承办分局党组交办的其他事项。(八)环境管理二科
联系电话:0532-58097027
1.负责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相关工作,负责生态体制机制改革与创新、规范化建设等工作,组织优秀成果立项上报等相关工作。负责新旧动能转、“四减四增”、城乡融合发展、“两山”基地及生态园区创建。2.组织制定生态保护规划和生态环境规划,负责区域生态环境保护规划、计划编制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红线相关管理工作,协调执法部门开展监督执法;指导生态示范创建工作。3.监督指导城乡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和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指导农村生活污水、人居环境整治、农村改厕等工作。负责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管理工作,协调执法部门开展监督执法。4.协调、监督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环境保护、荒漠化防治工作。5.监督生物技术环境安全,组织开展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工作。6.制定清洁生产规划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清洁生产审核工作。7.承担指导和推动环保产业、循环经济发展相关工作。8.负责土壤污染防治监督管理,拟订土壤生态环境功能区划和相关污染防治规划、政策、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莱西市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中的土壤污染防治的协调和调度督促。9.牵头负责固危废(含医疗废物)、重金属管理相关工作。10.承办分局党组交办的其他事项。(九)执法大队一中队(挂综合中队牌子)
联系电话:0532-58097018
1.负责执法大队日常工作。承担公文流转、档案及资产管理、后勤保障、文秘、印章管理等行政事务;承担环境执法综合文稿的起草以及环境执法报表(周报、月报、年报)统计上报工作。2.统筹协调、督促落实各中队执法业务工作开展。负责制定执法大队各项执法计划并组织实施;牵头制定实施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工作规范、制度、目标绩效考核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执法权责清单动态管理工作。3.负责组织开展环境执法能力建设工作。牵头环境执法大练兵、移动执法、互联网+监管、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4.牵头组织开展环境执法重点工作。牵头污染源双随机抽查工作;牵头环境保护税收管理工作。5.负责企业环境责任保险和信用评价、工业企业信息公开监督管理等相关工作。6.牵头负责制订、修订重点排污单位清单。7.协助相关业务科室组织开展各类入企现场核查、监督执法工作。8.负责制定柴油货车攻坚相关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在用机动车停放地监督抽检、环保检验机构、非道路移动机械日常监管以及辖区加油站油气治理设施运行情况等环境监察工作。9.负责接收建设项目审批材料,负责对企业报送的环保设施竣工自主验收材料、试生产材料、突发环境预案进行备案;牵头组织建设项目建设期环境执法监管工作,汇总上报相关材料。10.牵头负责工业企业环境突发应急事故协调处置、环境安全监督检查及应急演练相关工作。11.牵头“散乱污”企业、小产业集群整治工作。12.牵头负责核与辐射污染防治和监督管理,负责辐射环境事故应急管理处置工作。13.承办分局党组交办的其他事项。(十)执法大队二中队
联系电话:0532-58097018
1.负责水集街道、河头店镇辖区范围内大气、水、土壤、危废固废、噪声、核与辐射等全领域环境执法监管工作,负责辖区内排污企业的日常监管,完成各项执法任务。2.做好辖区内“散乱污”企业、小产业集群整治等工作。3.负责辖区内建设项目日常监管,企业现场核查及环境执法等工作。4.负责处理辖区内环境保护方面的各级督察交办案件的核查办理、信访处置、纠纷调解等工作。5.负责辖区内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6.承办分局党组和执法大队交办的其他事项。(十一)执法大队三中队
联系电话:0532-58097018
1.负责龙水社区、望城街道辖区范围内大气、水、土壤、危废固废、噪声、核与辐射等全领域环境执法监管工作,负责辖区内排污企业的日常监管,完成各项执法任务。2.做好辖区内“散乱污”企业、小产业集群整治等工作。3.负责辖区内建设项目日常监管,企业现场核查及环境执法等工作。4.负责处理辖区内环境保护方面的各级督察交办案件的核查办理、信访处置、纠纷调解等工作。5.负责辖区内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6.承办分局党组和执法大队交办的其他事项。(十二)执法大队四中队
联系电话:0532-58097018
1.负责沽河街道、院上镇、店埠镇辖区范围内大气、水、土壤、危废固废、噪声、核与辐射等全领域环境执法监管工作,负责辖区内排污企业的日常监管,完成各项执法任务。2.做好辖区内“散乱污”企业、小产业集群整治等工作。3.负责辖区内建设项目日常监管,企业现场核查及环境执法等工作。4.负责处理辖区内环境保护方面的各级督察交办案件的核查办理、信访处置、纠纷调解等工作。5.负责辖区内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6.承办分局党组和执法大队交办的其他事项。(十三)执法大队五中队
联系电话:0532-58097018
1.负责姜山镇、夏格庄镇辖区范围内大气、水、土壤、危废固废、噪声、核与辐射等全领域环境执法监管工作,负责辖区内排污企业的日常监管,完成各项执法任务。2.做好辖区内“散乱污”企业、小产业集群整治等工作。3.负责辖区内建设项目日常监管,企业现场核查及环境执法等工作。4.负责处理辖区内环境保护方面的各级督察交办案件的核查办理、信访处置、纠纷调解等工作。5.负责辖区内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6.承办分局党组和执法大队交办的其他事项。(十四)执法大队六中队
联系电话:0532-58097018
1.负责南墅镇、日庄镇、马连庄镇辖区范围内大气、水、土壤、危废固废、噪声、核与辐射等全领域环境执法监管工作,负责辖区内排污企业的日常监管,完成各项执法任务。2.做好辖区内“散乱污”企业、小产业集群整治等工作。3.负责辖区内建设项目日常监管,企业现场核查及环境执法等工作。4.负责处理辖区内环境保护方面的各级督察交办案件的核查办理、信访处置、纠纷调解等工作。5.负责辖区内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6.承办分局党组和执法大队交办的其他事项。(十五)监控中心综合科
联系电话:0532-58097015
1.牵头组织贯彻执行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不断推进分局依法行政水平;牵头组织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工作。牵头组织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2.组织开展各类环境法制教育培训及考核工作。3.负责行政处罚案件法制审查工作。对分局行政处罚案件合法性审核把关;组织召开重大行政处罚案件听证会;对拒不履行的处罚案件及时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牵头执法平台运行工作。4.负责环保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答辩、应诉工作。5.承担对接协调和配合分局法律顾问开展工作。6.负责督导贯彻落实环境质量及污染物排放标准等生态环境标准。7.负责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机关合同的合法性审查工作。8.承办分局党组交办的其他事项。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并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制定并组织实施莱西市环境保护规划、计划和生态保护规划;组织编制莱西市环境功能区划。 3、负责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