巩义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中心办公电话及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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巩义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中心

巩义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中心主要职能职责有:

1、 负责全市房地产行业管理,负责编制全市住宅建设的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

2、 负责全市住房制度改革,负责住房制度改革方案的审批工作;

3、 负责编制全市保障性住房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4、 负责保障性住房保障对象和供应对象的资格认定工作;负责保障性住房资金的使用管理;

5、 负责廉租住房租赁补贴资金的发放以及实物配租等工作;

6、 管理和规范全市房地产市场,负责房屋租赁备案工作,负责对房地产中介服务组织的资质管理和中介的资格认证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房地产税费的征收工作;

7、 负责全市房屋的交易产权管理和房地产测绘管理;

8、 负责全市物业行业管理,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资金管理;

9、 负责全市房地产开发经营,房地产开发单位资质审查,商品房预售登记管理;

10、负责城镇直管公房经营和管理,城镇异产毗连房屋管理;

11、负责全市房屋安全管理工作等。

内设机构及职责


一、办公室

协助中心领导综合协调中心的政务工作;负责市委、市政府、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目标落实的督查督办;负责主任办公会议定重大事项的督查督办;负责纪律作风、行政效能等各项管理制度的管理、监督、检查执行工作;负责中心会议组织、文秘、机要、保密、文印等工作;负责建立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负责组织、统战、纪检监察、精神文明工作;负责共青团、妇联、工会、老干部等群团组织工作;负责两案办理工作;负责单位机构编制和人事工作;负责计划生育工作;负责中心考勤管理工作;负责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创文创卫工作;负责脱贫攻坚、驻村工作;负责中心信息化建设与管理;负责中心对外公布的各类信息审核上报工作;负责网络舆情处理;负责中心信息网络和房管系统的建设监督、维护与管理,保障中心信息、计算机网络设备和配套设施的安全;负责中心机关固定资产管理、保安保洁、节能减排、后勤服务等工作。

二、财务科

负责编制申报财务经费收支预、决算;负责中心国有资产管理;负责中心经费的收支使用管理工作;负责政府采购的报批工作;负责中心下属单位的财务监管及内部审计工作;负责中心各项统计工作。

三、住房保障科(保障办、廉租办)

负责全市住房保障工作;拟订全市住房保障政策建议,研究住房保障发展方向,建立和完善住房保障体系;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棚户区改造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市保障性住房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参与城中村改造等相关工作;负责住房保障信息化建设和统计工作;负责组织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审查,监督检查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建设相关工作;拟订全市保障性住房建设、分配、运营和后期管理等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保障性住房保障对象和供应对象的资格准入和退出工作;负责保障性住房供应分配核准备案和保障性住房补贴资金的发放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保障性住房资金安排工作并监督实施。

四、市场监管科

拟订全市房地产业中长期发展规划;拟订全市住房建设规划和年度计划并指导实施;参与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或划拨前置条件的出具工作。负责全市房地产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房地产市场秩序整治工作;负责房地产市场的动态监测、市场分析、预警预报工作,协调和落实有关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负责商品房预(销)售管理工作,核发商品房预(销)售许可证;负责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工作。负责全市房地产开发的行业管理工作;负责全市房地产开发企业和房地产开发市场行为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三级以下(含三级)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工作;负责全市房地产开发项目管理工作,实行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备案制度;负责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新建商品房交易合同网上签约备案与成交价格申报审核工作;负责全市房地产开发企业及项目信息的收集、整理、统计和分析工作;负责商品住宅销售中《住宅质量保证书》与《住宅使用说明书》的使用和规范工作;会同相关部门拟订全市住宅产业化相关政策、指标和规划;负责住宅产业化工程项目的组织实施、技术指导和经验推广;组织协调房地产业对外交流与合作。

五、房屋交易产权管理科(正源房地产交易中心)

负责全市房屋交易与产权管理工作,拟定全市房屋交易与产权管理政策、制度并监督执行;负责存量房交易合同网上签约备案与成交价格申报审核工作,推行房屋抵押合同网签备案制度;负责全市房屋楼盘表管理工作;负责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工作;负责全市房屋交易和产权档案管理工作,负责全市房地产档案查询工作。负责全市住房制度改革工作,组织实施住房制度改革的相关政策,处理住房制度改革遗留问题;负责处理房屋产权纠纷疑难问题和落实私房政策工作;负责房改政策的宣传咨询工作;负责全市公有住房出售和售房款使用审批工作;负责政策性住房上市交易的政策拟定及申请审批工作;负责符合条件的企业单位职工利用自有生活用地集资建房的审查报批工作;负责全市企事业单位改制房屋权属变更的审核工作;负责房改资金的归集管理工作;负责房改档案整理、管理工作;负责全市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工作;指导、督促、检查各科室做好各类档案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鉴定工作,并按各自要求及时归档。

六、房屋租赁中介管理科

负责全市房地产租赁行业管理和租赁市场行为监督管理工作;拟订全市房屋租赁市场发展规划,拟订全市租赁住房建设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工作,落实房屋租赁合同网上签约备案制度;负责全市房屋租赁企业备案和信用管理工作;负责调研拟定房屋租金指导标准及发布工作。负责房地产经纪、价格评估的行业管理和经纪、价格评估市场行为监督管理;指导房地产经纪、价格评估、住房置业担保工作;负责全市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备案审查报批和经纪机构备案工作;负责房地产经纪和价格评估机构信用体系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中心的直管公房和自管公房权属、经营和出售管理工作;负责中心公房的租金管理和修缮管理工作,编制修缮计划并组织实施;定期公布自管公房和直管公房租金的指导价格。

七、测绘管理科(经纬房地产测绘队)

负责全市房屋面积测绘管理工作,负责房产测绘成果的检查验收,负责房屋基础测绘工作,提供相关测绘服务。

八、物业科

负责全市物业管理的行业管理,拟订行业发展规划;负责全市物业服务企业和物业管理市场行为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市物业服务市场主体和从业人员信用体系建设管理工作;拟订物业管理服务内容和指导标准,协同做好物业服务收费的管理工作;负责组织物业管理行业培训;组织开展物业管理小区创优达标工作;负责全市物业管理招标投标管理工作,指导和监督物业承接查验;指导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工作,负责业主委员会备案;负责全市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指导维修资金的交存管理,监督协调维修资金的使用管理;负责专项维修资金相关政策规定的起草、宣传、咨询和落实工作;负责指导和监督物业管理行业组织;负责建设全市物业管理信息化平台、业主决策信息平台;指导各镇(街道)物业管理工作。

九、房屋安全管理科

贯彻执行国家房屋安全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负责全市行政区域内依法建设并交付使用的房屋安全管理;拟订全市既有房屋使用安全的政策措施;指导全市房屋安全普查工作,加强房屋安全动态管理;建立房屋安全应急机制,指导危险房屋排险解危工作;指导全市危险房屋管理工作;指导全市房屋安全鉴定工作,负责全市房屋安全鉴定行业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城市房屋防汛工作;负责全市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指导直管公房的修缮工作;指导全市各镇(街道)房屋安全管理工作。

十、法制信访科

负责推进中心依法行政工作;负责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平安建设、综合治理等工作;负责规范性文件、机关行政合同的合法性审核及备案审核工作;负责房地产管理方面的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工作;负责受理群众来信来访及信访突发事件的处理工作;负责承办上级行政机关和有关部门转办、交办、督办的信访事项。

十一、工程管理部

负责工程管理、技术指导等工作。

办公地址:巩义市东区政通路102号6楼7楼

办公时间:(周末及节假日除外,周一至周五)

夏季8:30-12:00,14:30-18:00

冬季8:30-12:00,14:00-17:30

联系电话:0371-64566000


巩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巩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一)贯彻执行城乡建设、住房保障、房地产管理、住房制度改革和人民防空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负责编制城乡建设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协调解决城乡建设中的重大问题。 (二)参与城市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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