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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服务分类
1、办公室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会议组织、文稿起草、文电处理、档案、机要保密、规章制度建设、安全等工作。负责机关财务及所属相关事业单位的经费、基本建设投资、国有资产管理。负责综合治理等机关信息化、办公自动化的规划建设及政务公开等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相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等工作。组织开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改革推进工作。指导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行风建设。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人:韩斌;联系电话:8527256)
2、规划财务与基金监督科
编制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牵头组织实施。组织编制就业、相关社会保障基金(资金)预决算草案。参与拟订就业、社会保险基金(资金)账务管理制度。负责信息规划与统计管理。贯彻基本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制度并组织实施。开展对基本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基金、就业专项资金、人才开发基金的监督检查工作,组织查处重大案件。对企业(职工)年金、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基金管理运营实施监管。(负责人:池永华;联系电话:8527235)
3、就业促进与农牧民工工作科
拟订全市就业规划、年度计划、劳动者公平就业、农村牧区劳动力转移就业和劳动力跨地区有序流动等办法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实施公共就业服务管理。贯彻自治区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年度计划及就业项目管理服务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落实全市就业援助制度。贯彻特殊群体就业政策并组织实施。贯彻落实农牧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定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农牧民工就业后的社会公共服务和权益保障事宜。贯彻落实失业保险相关政策。(负责人:贾明;联系电话:8527282)
4、人力资源开发科
拟定全市人才开发政策,组织实施高层次人才引进和重大人才项目活动。拟订人力资源市场、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和规划。指导、规范人力资源市场和人力资源中介服务机构业务活动。负责人力资源市场信息相关工作。落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和进行监督检查。按照管理权限承担市本级事业单位人员调配工作。(联系电话:8527233)
5、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牵头推进全市职称制度改革。拟定全市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办法,组织指导职称评审工作。监督检查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制度执行情况。承担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等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的选拔推荐管理工作。负责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综合管理工作,指导、协调和管理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培训工作,指导专业技术人员培训施教机构的认定工作。(联系电话:8527232)
6、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指导协调全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和人事管理工作。拟订全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 施。按照管理权限承担全市市直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岗位聘用等工作。按照管理权限承担市本级政府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科级干部聘任(解聘)、年度考核备案工作。承办市本级部分领导人员的行政任免手续。会同有关部门管理、指导、落实企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培训教育工作。(负责人:王建军;联系电话:8527247)
7、工资福利科(市表彰奖励办公室)
拟订全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工资收入分配、福利和离退休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市本级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总量核定、工资基金审理、人员工资确定、审核、备案工作。办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批复,死亡丧葬费和抚恤金核定。拟订全市表彰奖励制度,按照规定程序和管理权限开展工作。综合管理全市评比达标表彰工作。(负责人:袁志忠;联系电话:8527216)
8、职业能力建设科
拟定全市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办法、规划,建立健全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并组织实施。拟订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政策。拟订落实职业技能资格制度的相关政策。指导实施职业分类、职业技能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指导技工院校、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大师工作室和公共实训基地建设。(负责人:亢福忠;联系电话:8527428)
9、劳动关系科
贯彻落实劳动关系政策,规范劳动用工管理,执行劳动用工备案制度,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构建和谐劳动关系。落实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假期制度及消除非法使用童工、女工和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拟订全市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和工资决策机制政策,指导和监督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执行情况。建立企业薪酬调查和发布制度。(负责人:徐晓渊;联系电话:8527211)
10、养老保险科
拟订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政策并组织实施。贯彻落实全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企业年金及企业职工退休政策。拟订全市养老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制度。参与制定全市养老保险基金管理办法。负责市本级企业职工退休审批工作。拟订全市城镇居民和被征地农牧民社会保障的政策、规划和标准。参与拟订全市农村牧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办法。拟订征地方案中有关被征地农牧民社会保障措施的审核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人:康黎明;联系电话:8527222)
11、工伤保险科
贯彻落实工伤协议机构管理、康复、工伤预防、认定和鉴定等相关政策。拟订全市工伤保险、补充保险政策。组织实施劳动能力鉴定和工伤认定工作,指导旗县区劳动能力鉴定和工伤认定工作。承担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人:秦瑞强;联系电话:8527217)
12、政务服务科
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的政务服务标准化、新闻宣传、信息化建设,牵头组织实施“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放管服”改革相关工作。负责市直人社系统入驻市政务服务中心事务的管理工作。
13、劳动人事调解仲裁管理与信访科
拟订全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的政策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信访工作制度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承担市仲裁委员会办公室的具体工作。协调处理重大劳动和人事争议案件。负责机关信访工作。(负责人:张晓峰;联系电话:8527281)
14、政策法规科
组织开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策研究、科研课题研究、综合性调研工作;承担机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承办相关行政许可和行政应诉工作。承担相关普法、法律咨询及有关法律事务工作。(负责人:薛文杰;联系电话:8527263)
15、劳动监察科
拟订全市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制度并组织实施。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组织开展劳动监察,处理有关突发事件,依法查处督办重大案件。指导全市劳动监察工作。
16、巴彦淖尔市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挂巴彦淖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宣传咨询中心牌子)
承担高校毕业生就业相关辅助性工作;承担流动党员管理服务工作;开展人才评价工作。承担全市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及其他人员的统计年报事务性工作。参与拟订局机关宣传工作规划、宣传工作制度和年度宣传要点;承担舆情监控、文化建设有关工作;承担局机关新媒体规划与建设工作。承担重大活动宣传的事务性工作,承担新媒体采访接待和日常联络、宣传信息报送等工作。承担局机关办公系统管理,局域网、服务器等设备运行维护工作。承担巴彦淖尔人才网、人社业务微信公众号、微博等维护运营工作;开展12333语音服务热线信息采用、使用等工作及政府12345热线人社相关业务工作。承担金保工程信息系统运维等相关工作。承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负责人:罗永胜 尤瑞;联系电话:8527514 8527260;大学生档案咨询电话:8527210)
17、巴彦淖尔市人事考试中心(挂巴彦淖尔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牌子)
承担各类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公务员录用考试和全市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以及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委托的考务工作,会同相关部门指导、协调各项考务工作,配合处理违纪考生。承担人事考试信息化系统、职业技能鉴定题库和技能人才评价数据库使用工作。承担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职业技能等级制度贯彻落实工作。承担全市技能人才评价业务指导、质量督导、技术支持及专家队伍建设等工作。承担专项职业能力考核机构与考核项目的遴选、考核规范和考核内容的审核备案,以及获证人员信息上网审核等工作。承担全市技工教育理论研究、教材开发使用等业务指导工作。承担全市职业技能竞赛活动,指导行业开展职业技能竞赛活动。承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负责人:杜勇 何静;联系电话:8527225 8527269)
18、巴彦淖尔市人事档案中心
承担干部人事档案的建立、接收、保管、转递,档案材料的收集、鉴别、整理、归档,档案数字信息化等相关工作。承担干部人事档案的查(借)阅、档案信息研究等工作,开展干部人事档案审核工作。承担干部人事档案的安全、保密、保管与保护工作。承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负责人:哈申格日乐;联系电话:8756751)
19、巴彦淖尔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宣传贯彻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法律法规,依法调处市直管辖内用人单位发生的劳动人事争议案件。提供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法律法规咨询。承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负责人:郑伟;联系电话:8527213)
办公地址:巴彦淖尔市临河区乌兰布和路东200米巴彦淖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
第一条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政府批准的《巴彦淖尔市机构改革方案》和市委办、政府办印发的《巴彦淖尔市机构改革实施意见》,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巴彦淖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是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工作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