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各部门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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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办公室

机构职能:


机构名称: 办公室
正副职负责人:

主任:李勇强;副主任:刘士海、李俊、 聂志明、于飞

工作职责: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文秘、信息、安全、保密、督查、后勤、档案、政务公开、信息化和重要文稿起草等工作。组织拟订自然资源管理涉及宏观调控、区域协调和城乡统筹的有关政策措施,承担本系统体制机制改革有关工作。开展相关课题调研和自然资源管理形势分析研究。承担自然资源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编制工作。承担综合统计和分析工作。组织拟订相关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并监督实施。组织科技攻关和相关科研项目的研究。组织推动科技创新平台等创新能力建设,推进自然资源信息资料的公共服务。承担科技成果管理工作。


负责人姓名和职务: 李勇强 主任
公开电话: 0572-6202707
投诉电话: 0572-6202940
地址邮编: 地址:长兴县龙山街道锦绣路兴国商务楼3号楼 邮编:313100
2、政务服务管理科

机构职能

机构名称:

政务服务管理科

正副职负责人:

科长:王震伟;副科长:潘学新、沈勇炜

工作职责:

承担本部门“最多跑一次”改革相关工作,负责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牵头协调并按权限和分工承办本部门的政务服务(含行政审批、公共服务)事项相关工作。负责本部门入驻政务服务大厅窗口的日常管理工作。指导协调本系统“最多跑一次”改革和政务服务管理工作。


负责人姓名和职务: 王震伟 科长
公开电话: 0572-6202695
投诉电话: 0572-6202940
地址邮编: 长兴县锦绣路8号市民服务中心
3、生态修复和绿化科
机构职能:

机构名称:

生态修复和绿化科

正副职负责人:

科长:董建锋;副科长:王伟

工作职责:

承担国土空间生态修复政策研究工作,拟订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承担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绿化造林等工作。牵头建立和实施生态保护补偿制度。拟订合理利用社会资金进行生态修复的政策措施,提出备选项目。指导乡镇(街道、园区)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工作。拟订国土绿化规划、政策并指导实施,综合管理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指导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工作。指导森林城市建设。指导植树造林、森林质量提升等林业生态保护修复工作。监督管理林木种苗、草种质量和生产经营行为。承担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按分工承担古树名木保护、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监督管理林产品质量安全,承担食用林产品质量监测、监督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林业产业发展。承担县绿化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负责人姓名和职务: 董建锋 科长
公开电话: 0572-6022478
投诉电话: 0572-6202940
地址邮编: 地址:长兴县龙山街道锦绣路兴国商务楼3号楼 邮编:313100
4、
森林资源管理科
机构职能:

机构名称:

森林资源管理科

正副职负责人:

科长:周建良;副科长:褚旭东

工作职责

承担森林资源管理相关工作。组织编制森林采伐限额。组织编制、监督实施森林经营规划和森林经营方案。开展森林资源动态监测和评价工作。承担林地相关管理工作,拟订林地保护利用规划。承担公益林、天然林划定,承担公益林、天然林建设、保护和利用工作。监督、指导林木凭证采伐、运输。指导国有林场建设发展。组织、指导和监督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与合理开发利用,以及疫源疫病监测。拟订陆生野生动植物保护利用规划、政策。组织开展林业科技工作。监督管理林业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和植物新品种保护。


负责人姓名和职务: 周建良 科长
公开电话: 0572-6042782
投诉电话: 0572-6202940
地址邮编: 地址:长兴县龙山街道锦绣路兴国商务楼3号楼 邮编:313100
5、
矿产资源管理科
机构职能:

机构名称:

矿产资源管理科

正副职负责人:

科长:杨俊杰;副科长:江海、高鹏

工作职责:

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全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拟订矿业权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监督指导矿业权有形市场建设。承办采矿权出让、登记。调处矿业权权属纠纷。监督、指导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合理利用和保护工作。监督指导矿山企业落实边开采边治理。承担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登记、统计和动态监管。承办压覆矿产资源审核工作。监督管理地质资料汇交、保管利用,监督管理古生物化石。承担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工作,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监督管理地下水过量开采及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承担县矿山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负责人姓名和职务: 杨俊杰 科长
公开电话: 0572-6203251
投诉电话: 0572-6202940
地址邮编: 地址:长兴县龙山街道锦绣路兴国商务楼3号楼 邮编:313100
6、
耕地保护监督科
机构职能:

机构名称:

耕地保护监督科

正副职负责人:

科长:刘俊;副科长:赵林义、许康、姜冰

工作职责:

拟订并监督实施耕地保护政策,承担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保护相关工作。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监督管理永久基本农田的划定、占用和补偿等工作。承担耕地占补平衡管理工作,监督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执行情况。承担补充耕地指标调剂和相关管理工作。承担耕地保护政策与林地、湿地等土地资源保护政策相衔接有关工作。承担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开发整理复垦工作。承担土地征收征用管理工作。


负责人姓名和职务: 刘俊 科长
公开电话: 0572-6203445
投诉电话: 0572-6202940
地址邮编: 地址:长兴县龙山街道锦绣路兴国商务楼3号楼 邮编:313100
7、
测绘与地理信息管理科(地理信息中心)
机构职能

机构名称:

测绘与地理信息管理科(地理信息中心)

正副职负责人:

科长:付彦

工作职责:

组织和管理全县基础测绘项目,编制项目规划和年度计划。监督管理全县民用测绘航空摄影、卫星遥感数据获取、基础地理信息资源建设。负责全县卫星导航定位基准服务系统监督管理工作。监督管理测绘活动、质量,管理测绘机构和人员的资质资格与信用。拟订地理信息安全保密政策并监督实施。承担测绘与地理信息成果管理和测量标志保护工作,审核有关地理信息数据。指导地理信息资源共建共享。推进自然资源信息化工作。承担地图管理。提供测绘地理信息应急保障,指导监督地理信息公共服务。


负责人姓名和职务: 付彦 科长
公开电话: 0572-6176813
投诉电话: 0572-6202940
地址邮编: 地址:长兴县龙山街道锦绣路兴国商务楼3号楼 邮编:313100
8、
自然资源调查确权登记科(权籍调查科)
构职能:

机构名称:

自然资源调查确权登记科(权籍调查科)

正副职负责人:

科长:叶仁双;副科长:胡丕勇

工作职责:

提出建立健全自然资源定期调查监测评价制度的建议。定期组织实施全县自然资源基础调查、变更调查、动态监测和分析评价。承担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汇交、管理、维护、发布、共享和利用监督。承担县政府确定的自然资源和不动产权籍调查测绘质量管理工作。拟订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制度、政策、规范。指导监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承担全县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建设相关工作。承担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资料收集、整理、共享和汇交管理等。承担全县自然资源权属和不动产权属争议调处工作。


负责人姓名和职务: 叶仁双 科长
公开电话: 0572-6202856
投诉电话: 0572-6202940
地址邮编: 地址:长兴县龙山街道锦绣路兴国商务楼3号楼 邮编:313100
9、
自然资源所有者权益科(市场所)
机构职能:

机构名称:

自然资源所有者权益科(市场所)

正副职负责人:

科长:王俊;副科长:钱丹

工作职责:

拟订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收益管理政策,以及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落实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制度并监督实施。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并组织考核评价。承担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和资产核算工作,以及改制企业的国有土地资产处置报批工作。承担自然资源市场交易规则的实施和交易平台监管、市场监督管理、动态监测和信用体系建设、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体系建设工作。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市场调控、分等定级价格评估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土地储备和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政策,组织开展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体系、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和自然资源利用评价考核,指导实施节约集约利用。


负责人姓名和职务: 王俊 科长
公开电话: 0572-6207216
投诉电话: 0572-6202940
地址邮编: 地址:长兴县龙山街道锦绣路兴国商务楼3号楼 邮编:313100
10、
建设工程规划科
机构职能:

机构名称:

建设工程规划科

正副职负责人:

科长:冯余军;副科长:沈骢



工作职责:

承担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查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承担城乡交通、市政、管线、人防、河湖水系、园林等工程建设项目的相关规划管理工作。审查建设项目户外广告整体设置方案。审查城市建筑外立面改造方案。承担建设项目工程规划许可后到竣工规划核实前规划执行情况的跟踪监督。承担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和经营性用地复核验收工作。负责组织县政府规划例会。


负责人姓名和职务: 冯余军 科长
公开电话: 0572-6023206
投诉电话: 0572-6202940
地址邮编: 地址:长兴县龙山街道锦绣路兴国商务楼3号楼 邮编:313100
11、
自然保护地和湿地管理科
机构职能:

机构名称:

自然保护地和湿地管理科

正副职负责人:

科长:蒋敏

工作职责:

拟订自然保护地发展规划、政策和相关标准。提出设立、调整自然保护地的审核建议并按程序报批。组织指导自然保护地规划编制、湿地规划编制和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工作。提出自然保护地有关建设项目申报、审批建议。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各类自然保护地的建设和保护工作。管理湿地名录。承担自然遗产项目、森林公园和世界自然与文化双重遗产项目相关工作。承担县湿地保护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负责人姓名和职务: 蒋敏 科长
公开电话: 0572-6203913
投诉电话: 0572-6202940
地址邮编: 长兴县金陵中路506号
12、
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科
机构职能:

机构名称:

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科

正副职负责人:

科长:沈达;副科长:钦琦欢、王丽、钱进芳


工作职责:

组织实施年度土地利用计划。承办自然资源用地预审、土地用途转用审核、审批。承办建设项目的规划选址,拟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规划条件,承担建设项目建设用地规划许可。承担乡村建设规划许可。参与全县乡村振兴、特色小镇、中心镇和小城市培育试点镇建设的规划指导工作。

负责人姓名和职务: 沈达 科长
公开电话: 0572-6202694
投诉电话: 0572-6202940
地址邮编: 地址:长兴县龙山街道锦绣路兴国商务楼3号楼 邮编:313100
13、
国土空间规划科(国土空间规划服务中心)
构职能:
机构名称: 国土空间规划科(国土空间规划服务中心)
正副职负责人:

科长:沈叶琴



工作职责: 承担建立空间规划体系相关工作。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红线、城镇开发边界等重要控制线以及生态、农业、城镇空间并监督实施。组织编制全县国土空间规划、相关专项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并监督实施。承办有关国土空间规划的审核、报批工作。指导乡镇(街道、园区)规划编制工作。开展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组织编制城市重点地区的城市设计和城市景观风貌规划。牵头组织城市规划项目设计方案招投标工作。负责国土空间规划局部修改。承担重要地段的修建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和审查。


负责人姓名和职务: 沈叶琴 科长
公开电话: 0572-6870782
投诉电话: 0572-6202940
地址邮编: 地址:长兴县龙山街道锦绣路兴国商务楼3号楼 邮编:313100
14、
计划财务科
机构职能
机构名称: 计划财务科
正副职负责人: 科长:陈雯 ;副科长:傅倩、何一昊

工作职责 承担自然资源、规划、林业等专项收入征管和专项资金、基金的管理工作。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财务、资产管理、内部审计及国有资产监管等工作。负责管理基本建设及重大专项投资、重大装备。


负责人姓名和职务: 陈雯 科长
公开电话: 0572-6202033
投诉电话: 0572-6202940
地址邮编: 地址:长兴县龙山街道锦绣路兴国商务楼3号楼 邮编:313100
15、
政策法规科
机构职能:
机构名称: 法规科
正副职负责人: 王月昌(科长)  李兰(副科长)

工作职责: 监督检查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执行情况。承担有关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监督、指导依法行政工作,组织普法宣传工作。承办信访受理、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工作,协助办理行政复议工作。牵头办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


负责人姓名和职务: 王月昌科长
公开电话: 0572-6202940
投诉电话: 0572-6202661
地址邮编: 地址:长兴县龙山街道锦绣路兴国商务楼3号楼 邮编:313100
16、
组宣人事科
构职能:
机构名称: 组宣科
正副职负责人: 科长:刘金方;副科长:彭洪亮 、褚旭东、徐怡婷
工作职责: 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干部人事管理、机构编制、新闻宣传工作。负责牵头意识形态和宣传思想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负责系统人才队伍建设。


负责人姓名和职务: 刘金方 科长
公开电话: 0572-6202227
投诉电话: 0572-6202940
地址邮编: 地址:长兴县龙山街道锦绣路兴国商务楼3号楼 邮编:313100
17、
执法监察科(自然资源执法监察大队、林业综合执法大队)
构职能:

机构名称:

执法监察科(自然资源执法监察大队、林业综合执法大队)

正副职负责人:

科长:孙中原;副科长:卢云士、赵文荣

工作职责:

拟订自然资源和规划违法案件查处的规范性文件并指导实施。开展专项性执法行动。查处自然资源、国土空间规划、林业、野生动植物、矿产、测绘违法案件。承担国家自然资源总督察办公室和派驻地方督察机构对本县监督检查的联络工作。


负责人姓名和职务: 孙中原 科长
公开电话: 0572-6205140
投诉电话: 0572-6202940
地址邮编: 地址:长兴县龙山街道锦绣路兴国商务楼3号楼 邮编:313100
18、
和平所
构职能:

机构名称:

长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和平所

正副职负责人:

施宇钢 (所长)     唐宏伟(副所长) 朱劼(副所长)

工作职责:

1)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自然资源管理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以及市、县依据国家法律法规作出的有关自然资源管理的决定和措施。
2)参与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及其他专项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工作。
3)具体实施基本农田划区定界工作、耕地保护特别是基本农田保护工作;协助编制土地开发、整理、复垦计划,并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4)负责农村居民建房用地的报批及批准后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工作;协助做好农用地转用、集体土地征收征用、具体建设项目供地等有关材料的组织和呈报工作。
5)协助做好土地评估、土地交易工作。
6)配合做好土地调查、统计和动态监测工作,协助做好有关地籍调查、土地登记发证工作,协助调查处理土地权属纠纷。
7)参与探矿权、采矿权设置的论证工作;协助做好矿产资源储量登记、压覆矿产资源证明等有关工作。
8)协助调处矿业权属纠纷,维护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秩序;对矿业权人履行法定权利义务、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利用与保护、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进行监督检查。
9)协助做好地质灾害的监测和防治工作,组织开展地质灾害巡查;对地质灾害的群测群防工作落实情况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进行监督。协助做好地下水等地质环境资源的动态监测工作和地质遗迹的保护工作。
10)开展自然资源执法巡查,及时发现、制止和报告相关违法行为;配合上级自然资源部门做好资源领域违法案件的调查核实、取证和处理工作。
11)做好职责范围内信访接待工作,及时调处和化解矛盾。发现重大上访苗头,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和上级自然资源部门报告。
12)承办上级自然资源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负责人姓名和职务: 施宇钢所长
公开电话: 0572-6959959
投诉电话: 0572-6202940
地址邮编: 长兴县和平镇和平新村路与长和公路交叉口
长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长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长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在履行职责过程中,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关于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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