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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 三方协议撤销
一、业务概述
对已签订税库银三方协议的,如因主管税务机关变更、纳税人名称变更、缴税账户户名变更、缴税账户账号变更等原因,需终止委托银行划缴税款,可通过电子税务局撤销税库银三方协议,纳税人无需往返税务机关办理。
二、业务前提
1.纳税人登记状态为正常;
2.纳税人具有有效的税库银三方协议。
三、功能节点
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其他服务事项——税库银三方协议签订
四、操作步骤
登录上海市电子税务局,点击首页“我要办税”中的“其他服务事项”菜单,点击“税库银三方协议签订”进入办理页面。
对需撤销的三方协议,点击“操作”栏中“撤销”按钮。进入“税库银三方协议撤销申请”页面。
选择撤销三方协议的原因。如选择“其他原因”,需要填写撤销申请理由。
填写完毕,点击[提交]按钮。
第二步:提交签名并办理业务
插入CA证书,输入正确的CA密码,点击[验证]按钮继续操作。
系统将提示[你单位申请的终止委托银行划缴税(费)款业务已办理完成,结果为撤销通过,协议已不能使用],则撤销成功。点击“查看协议”按钮后可查看本次撤销申请情况,示例如下:
如系统提示撤销失败,或者系统错误时,可发起手动终止申请。
待系统终止成功后,请打印《税务事项通知书》、《终止委托银行划缴税(费)款申请书》至商业银行办理银行端手动终止手续(具体请按《税务事项通知书》中通知内容办理)。
第三步 查看结果
该事项即时办结,纳税人可点击“查看已终止的协议”,进入“三方协议终止协议”页面查看撤销成功的三方协议。
点击“查看撤销申请”或“查看作废申请”链接,可查看对应的撤销申请信息。
点击“《终止委托银行划缴税(费)款申请书》”、“《税务事项通知书》(协议终止通知)”链接,查看对应申请书与通知书。
1.正常情况下终止协议的结果通知书式样如下:
2.异常情况下终止协议的结果通知书式样如下:
3.办结后,终止申请书式样如下:
至此,办理完毕。
上海市电子税务局登录入口及办税服务操作流程教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