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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三方协议签订
一、业务概述
纳税人登录电子税务局后,根据引导按照不同的签约方式进行操作:
(一)全程网签
纳税人确认户管信息、银行账号信息,阅读重要提示后提交申请,通过电子税务局将协议电子信息发送至相关开户商业银行;商业银行信息系统自动对信息进行审核,通过后将电子协议信息进行保存,并返回签订成功回执,协议生效。
(二)纸质签约
纳税人确认户管信息、银行账号信息,阅读重要提示后提交申请,自行打印一式二份协议书,按照要求加盖印鉴,并持协议书至开户银行确认信息。开户银行人工审核办理,加盖业务印章后将其中一份协议交纳税人,另一份自行留存。纳税人登录电子税务局,根据协议书登载内容确认银行账号信息,并通过电子税务局自助发起协议验证,验证成功后协议生效。
二、业务前提
(一)全程网签
1.已在电子税务局注册并开通账户且状态为正常(不含个体工商户、自然人);
2.已办理存款账户登记,有银行账号信息;
3.三方协议的开户银行为网签上线银行;
4.纳税人名称与缴款账号名称同名;
5.三方协议为新增。
(二)纸质签约
1.已在电子税务局注册并开通账户且状态为正常(不含个体工商户、自然人);
2.已办理存款账户登记,有银行账号信息;
3.三方协议的开户银行非网签上线银行;或者开户银行开通网签功能,但纳税人名称与缴款账号名称不同。
三、功能节点
上海市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其他服务事项——税库银三方协议签订
四、“全程网签”操作步骤
登录上海市电子税务局,点击首页“我要办税”中的“其他服务事项”菜单,点击“税库银三方协议签订”进入办理页面。
点击“新增”按钮,进入税库银三方协议申请界面。
缴款(费)账户账号中选择需要签订三方协议的银行账号信息。
系统将根据纳税人已登记的存款账户信息自动带出相关数据。
核对信息无误后,点击“提交”按钮。系统会根据选择签约的银行是否为网签银行进行提示,如果签约的银行已开通网签功能,则可以办理三方协议网签业务;未开通网签功能的银行无此提示,只能选择纸质签订。
可根据实际业务选择“同意网签”按钮。
输入CA证书密码。
输入完CA证书密码,点击“验证”,系统自动发起三方协议网签流程。网签成功以后,系统会弹出验证成功的提示框。
网签验证失败的,提示示例如下:
返回三方协议主页面,对于网签失败的三方协议信息,点击后方的修改链接,修改缴税(费)账户户名后,点击“提交”,输入完CA证书密码,然后点击“验证”。系统会即时返回验证结果。
五、“纸质签约”操作步骤
登录上海市电子税务局,点击首页“我要办税”中的“其他服务事项”菜单,点击“税库银三方协议签订”进入办理页面。
点击“新增”按钮,进入税库银三方协议申请界面。
缴款(费)账户账号中选择需要签订三方协议的银行账号信息。
系统将根据纳税人已登记的存款账户信息自动带出相关数据。
核对信息无误后,点击“提交”按钮。
如果开户银行未开通网签功能,或者开户银行开通网签功能,但纳税人名称与缴款账号名称不同,只能选择纸质签订。点击“保存”按钮,系统弹出纸质签约提示框,阅读重要提示,选择“同意纸质”按钮。
输入CA证书密码。
输入完CA证书密码,点击“验证”,系统会弹出提交成功的提示框。
点击“确定”按钮,查看三方协议书信息。点击页面下方“下载”按钮,可下载打印电子版三方协议。
通知书式样如下:
打印的协议需要加盖印鉴后,至商业银行网点办理签约,再到电子税务局调取该协议点击“验证”。
如出现验证失败,请按如下方法处理:
常见错误类型 |
处理方法 |
验证失败,协议不存在或信息有误 |
和银行核对信息 |
验证失败,付款行行号不存在或错误清算行错误 |
和银行核对付款或清算行行号 |
验证失败,三方协议书号不一致 |
和银行核对三方协议号 |
纳税人名称不一致 |
请银行修改其系统登记的纳税人名称 |
征收机关代码或协议编号不存在 |
和银行核对征收机关代码或协议编号 |
付款账户不匹配、银行账号不一致 |
和银行核对账号(如电子税务局信息错误,先办理存款账户账号事项) |
帐户名不一致、缴款单位名称不匹配 |
修改电子税务局的缴款账号名称 |
纳税人编码不匹配 |
去银行变更纳税人编码信息 |
验证失败,未签约或者已撤销 |
和银行联系是否账户异常 |
账号为销户 |
|
无法识别的报文 |
尝试在其他工作时间再次发起验证,如无法解决请和主管税务机关联系 |
报文要素间关系错 |
|
税库银本地服务失败 |
|
签约失败,重复签约 |
已有有效协议,无需重复网签 |
该税务机关下已有同账号、同名称签约信息 |
六、注意事项
(一)纸质签约要点
1.纳税人需打印三方协议去开户商业银行办理签约手续后,重新登录电子税务局再发起验证。
2.三方协议验证通过的前提是需要税务和银行采集的信息都要准确,验证结果均为银行方面自动返回。遇到问题可先查看《银行开户许可证》信息与电子税务局登记的存款账户账号信息是否一致,再联系开户银行查找原因;如无法协调或解决的,请至主管税务机关处理。
(二)全程网签要点
1.选择“全程网签”方式验证成功的,无需再打印三方协议去开户商业银行签约。
2.开户银行为网签上线银行、纳税人名称与缴款账号名称必须同名才能办理。如纳税人名称与缴款账号名称中含有如“(上海)”、“(有限合伙)”等字样的,请确认两者的括号是全角“(”、“)”还是半角“(”、“)”,需完全一致才能办理全程网签。存在其他特殊字符的,也请按此规则操作。
3.如果是“缴款账号”错误,可根据银行反馈的错误提示修改,点击“保存”按钮后由系统直接验证;验证通过后,请同步修改“存款账户账号报告”相关内容。如无法解决的,请联系开户银行核对账户相关信息。如需修改“存款账户账号报告”其他信息的,需要新增协议重新申请。
上海市电子税务局登录入口及办税服务操作流程教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