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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服务分类
功能描述
本模块提供与发票相关的业务申请入口,包含发票票种核定申请、发票领用、发票代开、发票认证、发票查询、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变更发行、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等业务。
操作说明
选择我要办税下的【发票使用】菜单。
功能描述
本模块为纳税人提供 “发票领用”的功能。
温馨提醒:此功能暂在福州、漳州、莆田、三明、地区试点。
操作说明
选择【发票领用】菜单进入发票领用查询页面,可查询发票领用记录以及领用状态。
纳税人第一次发票领用前应先在涉税办理下进行发票票种核定操作,否则会在新增时出现下图提示信息。
点击【新增】按钮,进入发票领用新增修改页面,在新增页面会带出票种信息。
操作人员输入本次购买数量(本),勾选后点【保存】,也可以在当前页面点击【提交】,提交数据或关闭当前页面,返回到查询页面,对申请数据进行提交。
提示“申请单保存数据成功,但是需要提交才能生效!”,点【确定】。
发票领用新增界面,新增一笔,此时发票状态为“未提交”。
温馨提示:发票状态为“未提交”或者“审核不通过”的申请数据,操作人员可以对其进行修改。
选择要提交的数据,点击【提交】,对申请数据进行提交,提交以后发票状态变为“待受理”。
确定信息无误后,点击【提交】,提示“保存数据成功!”
点击【确定】,返回,发票领用界面新增一笔信息,此时状态变为“待受理”。
税务人员在局端系统审核通过后,纳税人会收到短信通知,如果选择的领取方式是“上门领取”,纳税人需要去大厅或者自助端领取发票。如果选择的领取方式是“邮寄领取”,则纳税人只需要等待邮政快递送达即可。
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 关于电子税务局部分业务功能模块升级的通知 尊敬的纳税人: 为了进一步优化纳税人的办税体验,切实方便纳税人在网上办理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