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电子税务局入口及发票领用操作流程说明

中国政务服务网  •  • 来源:福建省税务局  • 关注:11904

发票使用

功能描述

本模块提供与发票相关的业务申请入口,包含发票票种核定申请、发票领用、发票代开、发票认证、发票查询、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变更发行、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等业务。

操作说明

          选择我要办税下的【发票使用】菜单。

选择我要办税下的【发票使用】菜单

1发票领用

功能描述

本模块为纳税人提供 “发票领用”的功能。

温馨提醒:此功能暂在福州、漳州、莆田、三明、地区试点。

操作说明

          选择【发票领用】菜单进入发票领用查询页面,可查询发票领用记录以及领用状态。

选择【发票领用】菜单进入发票领用查询页面

          纳税人第一次发票领用前应先在涉税办理下进行发票票种核定操作,否则会在新增时出现下图提示信息。

 纳税人第一次发票领用前应先在涉税办理下进行发票票种核定操作

          点击【新增】按钮,进入发票领用新增修改页面,在新增页面会带出票种信息。

进入发票领用新增修改页面

          操作人员输入本次购买数量(本),勾选后点【保存】,也可以在当前页面点击【提交】,提交数据或关闭当前页面,返回到查询页面,对申请数据进行提交。

 操作人员输入本次购买数量(本)

          提示“申请单保存数据成功,但是需要提交才能生效!”,点【确定】。

提示“申请单保存数据成功,但是需要提交才能生效!”

          发票领用新增界面,新增一笔,此时发票状态为“未提交”。

发票领用新增界面

温馨提示:发票状态为“未提交”或者“审核不通过”的申请数据,操作人员可以对其进行修改。

          选择要提交的数据,点击【提交】,对申请数据进行提交,提交以后发票状态变为“待受理”。

选择要提交的数据

          确定信息无误后,点击【提交】,提示“保存数据成功!”

保存数据成功

          点击【确定】,返回,发票领用界面新增一笔信息,此时状态变为“待受理”。

发票领用界面新增一笔信息

          税务人员在局端系统审核通过后,纳税人会收到短信通知,如果选择的领取方式是“上门领取”,纳税人需要去大厅或者自助端领取发票。如果选择的领取方式是“邮寄领取”,则纳税人只需要等待邮政快递送达即可。

福建省电子税务局办税登录入口

福建省电子税务局办税登录入口

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 关于电子税务局部分业务功能模块升级的通知 尊敬的纳税人: 为了进一步优化纳税人的办税体验,切实方便纳税人在网上办理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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