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白县林业局各部门负责人和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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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办公室。

负责局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文电处理、公文审核、档案管理、会务、接待和重要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起草局重要文稿;承担政务信息、安全、保密、新闻宣传、政务督查、调研、党群、绩效等工作;负责统筹政务公开工作;协调机关综合治理、综合业务、后勤服务工作;承担机关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和下属单位的干部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劳动工资、教育培训和离退休人员工作。指导行业人才队伍建设工作。协助组织林业和草原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指导林业和草原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工作。

负责人:吴世凤,联系电话:0775-2791903,办公地址:博白县博白镇公园路006号5楼。

(二)财务统计股。

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基本建设投资、中央财政专项转移支付、自治区、玉林市和县本级资金,林业建设项目资金、林业基金和其他林业专项经费;监督指导相关项目实施。编制部门预算并监督实施。协助制定生态公益林补偿制度,管理、监督生态公益林补偿资金的使用。负责本局行政事业性收费及其他收费的征收和管理。负责统计信息、审计稽查、部门预算绩效管理、机关财务核算管理、职工工资福利核发、职工社会保险管理、政府采购和下属单位规划财务监督管理工作。

负责人:邓泽燕,联系电话:0775-3219958,办公地址:博白县博白镇公园路006号6楼。

(三)生态保护修复股(县绿化委员会办公室)。

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玉林市和县委、县政府国土绿化方针政策,综合管理全县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组织、指导植树造林、封山育林和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负责监督管理全县荒漠化防治工作。组织、指导全县森林资源培育。指导、协调、督促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部门绿化工作。负责县绿化委员会日常工作。承担全县古树名木保护、林业和草原(地)应对气候变化相关工作;指导全县国有林场建设和发展;监管国有林场森林资源资产;承担林木种苗管理工作,指导良种基地、保障性苗圃建设和林木良种储备。监督管理全县林木种苗、草种质量和生产经营行为。组织、指导、监督全县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和预测预报工作。承担全县退耕还林工程建设的组织实施与管理工作。指导全县草原保护工作,负责草原禁牧、草畜平衡和草原生态修复治理工作,组织实施草原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监督管理全县沙化和石漠化地、草原资源的开发利用。承担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组织拟订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和农村林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并指导实施。指导农村林地林木承包经营和流转管理。指导和组织制定林权抵押贷款登记、森林保险政策措施。指导农村林(草)业新型经营主体培育与合作经济发展。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县林下经济发展工作。指导、监督全县各产业对森林资源的开发利用。拟订全县林业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利用政策。拟订林(草)业产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木(竹)材、花卉、林(草)业产品加工及综合利用的行业管理。负责全县林业产业龙头企业认定和监测。指导全县林(草)业产业招商引资工作,组织举办或参加林(草)业产品会展、博览会等活动。协调、指导全县林业技术推广、林业科研及人才培训等工作;指导基层林业站、和木材检查站、林业工作站的建设和管理;指导全县森林公园建设和森林康养、森林旅游发展工作。组织协调生态扶贫工作。承担全国有林场改革相关工作。

负责人:蓝杰,联系电话:0775-2791356,办公地址:博白县博白镇公园路006号6楼。

(四)森林资源管理股(野生动植物保护办公室、行政审批办公室)。

负责全县森林资源管理工作,拟订有关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的政策措施;组织编制、审核森林采伐限额和林地保护利用规划,依法承办建设项目使用林地行政许可;组织和指导全县森林资源调查、规划和消长动态监测工作。负责全县林木采伐和林地征占用行政审批工作、野生动物驯养和运输及经营利用进行监督管理;负责公益林划定、天然商品林调整和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全县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和资源状况评估。监督管理全县陆生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负责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监督管理全县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遗产、地质公园等各类自然保护地。承担各类自然保护地和湿地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组织开展各类自然保护地和湿地生态修复、生态补偿工作。组织指导湿地保护工作,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承担国际湿地公约履约有关工作。牵头负责行政审批相关工作。

负责人:李贵,联系电话:0775-2751635,办公地址:博白县博白镇公园路006号5楼。

(五)政策法规股。

组织、指导和检查全县林业依法行政和法治法治建设工作;组织开展森林资源管理法律法规的学习、培训、宣传和咨询工作;负责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指导、协调全县林业和草原行政执法和执法监督工作。承担县级林业和草原行政应诉、行政复议、听证及法律咨询相关工作;承办上级机关交办或转办的涉诉涉议事项等工作。开展林业执法监督、违法案件查处,组织开展对林木采伐、运输、经营、加工和林地征用、野生动物驯养和运输及经营利用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依法查处无证砍伐、乱砍滥伐、违法占用林地、乱捕滥猎、野外非法用火等涉林违法案件,受理群众对涉林违法行为的举报。协调全县林业违法案件调查处理工作。负责指导协调全县森林资源督察工作,汇总分析全县林业资源督察工作重要信息和违法违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

负责人:黄焕海,联系电话:0775-3219802,办公地址:博白县博白镇公园路006号5楼。

(六)森林火灾预防和安全生产股。

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全县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火情早期处置等并监督检查;组织指导全县国有林场林区开展防火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工作。指导全县林业安全生产工作。

负责人:宁雁冰,联系电话:0775-2791917,办公地址:博白县博白镇公园路006号7楼。

(七)信访维稳股。

负责做好全县山林权属纠纷、涉林方面矛盾纠纷隐患和信访突出问题排查调处等工作。做好全县辖区内发生的林业纠纷信访来人来访咨询、解释、劝解及统计上报工作;受理办理书信、电话、电报、电子邮件、走访等形式的林业信访事项,组织协调本部门业务主管机构具体办理的信访事项;承办上级机关和同级有关部门交办、转办的信访事项以及复查、监督、指导交办的信访事项;定期分析信访动态,开展信访调研工作。做好林业治安维稳工作,协调做好有关社会治安稳定的其它工作。

负责人:关安富,联系电话:0775-3181052,办公地址:博白县博白镇公园路006号6楼。

博白县林业局

博白县林业局

博白县林业局主要职能 (一)负责全县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和玉林市有关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政策,拟订全县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方案、规划、标准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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