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集安市 |
分类: | 政府机构 > 教育局 |
网址: |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
工作时间: | 冬季8:30-11:30,13:00-16:30(节假日除外);夏季8:30-11:30,13:30-17:00(节假日除外) |
电话: | 0435-6222397 |
地址: | 集安市迎宾路249号 |
机构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并监督执行。
(二)研制规章制度,制定全市教育改革发展战略和全市教育事业发展规划,拟定全市教育事业发展重点、结构、规模、速度和步骤,指导、协调教育规划、计划和实施。
(三)统筹管理全市的基础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民办教育、特殊教育、民族教育、幼儿教育、健康教育等工作;负责教育督导和评估。
(四)统筹规划和部署指导全市教育体制、办学体制的改革和布局调整工作,理顺教育内、外部的关系。
(五)主管全市的教师工作。负责各类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和管理工作,统筹规划全市各级各类学校教职工管理和队伍建设工作;负责教师中级职称评审;负责特级教师推荐人选申报;指导师范类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和人才交流;做好全市教育系统劳动工资、人事管理工作;指导全市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统筹规划、指导实施各级各类教师和教育行政干部队伍建设和培训工作。
(六)负责全市高考、自考、高中学考、初升高考试,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招生和毕业生就业方针、政策。
(七)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程序,考核任免全市教育系统的基层领导干部;指导全市校长培训、后备干部队伍管理工作。
(八)贯彻执行国家语言文字工作方针、政策,贯彻国家汉语和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规范和标准,指导推广普通话和普通话测试工作。
(九)负责教育系统行风建设,纪检、监察和教育法制建设。
(十)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