蛟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主要职责 (一)负责规范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秩序工作。研究提出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重大问题的政策建议;拟订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的总体发展战略、产业政策、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
机构信息
地区: 蛟河市
分类: 政府机构 > 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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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夏季 上午:8:30—11:30 下午:1:00—4:30,冬季 上午:8:30—11:30 下午:1:30—5:00
电话: 0432-67267006
地址: 蛟河市长安街道铁西街58号   邮政编码:132500
详细介绍

主要职责

(一)负责规范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秩序工作。研究提出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重大问题的政策建议;拟订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的总体发展战略、产业政策、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城乡建设方面的城建档案、房屋产权交易、房屋征收、供热、供水、燃气、建筑工程质量监督、住房保障、物业管理等行政审批和管理工作。

(三)宣传贯彻和监督执行国家关于人民防空的方针、政策和法规,负责全市人民防空管理工作。

(四)负责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工作。拟订房地产建设规划、计划、产业政策和发展战略;会同或配合有关部门组织落实房地产市场监管政策,拟订房地产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负责房屋建筑工程的综合验收工作;负责全市房屋交易与产权管理;制定全市物业管理发展规划,指导、监督、协调全市物业管理工作;监督、管理全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安置工作。

(五)负责指导村镇建设工作,贯彻落实省和吉林市村庄和小城镇建设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和危房改造;组织实施乡镇污水设施建设工程。

(六)负责推进住房制度改革工作,落实省和吉林市住房制度改革和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

(七)负责组织编制城市供水、供热、市政建设、燃气的产业政策及中长期发展目标、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环境保护的监督、管理工作。

(八)负责城市供水、供热、燃气、污水处理厂(站)管理工作。负责供水、供热、燃气企业的安全管理、监督、检查和指导;负责城市供水、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维护和管理;负责供热、燃气企业的资质审查。

(九)负责指导和规范建筑市场,规范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监督管理全市建筑活动,负责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负责执行勘察设计、施工、建设监理、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等法规、规章并监督和指导实施;负责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城建档案管理工作。

(十)承担主管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管理,指导督促企事业单位加强安全管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开展监管执法工作等职责。负责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审查和监督管理,对企业相关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提出处罚建议并移送案件。

(十一)管理市政府确定的城乡建设重点工程;协调解决城市建设中的相关问题;负责市政府交办的城乡重点工程(项目)组织实施工作。

(十二)负责推进建筑节能和推广绿色建筑工作。组织推进重大建筑节能项目;组织城建系统重大科技项目攻关与新技术开发、墙体材料改革、技术引进及转化推广工作;管理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抗震设防工作;指导城市建设科学研究工作;组织实施全市建设行业科技发展规划和技术规范。

(十三)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信访办公室)

(二)计划财务科

(三)建设工程管理科(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四)城市建设工作科(行政审批办公室、村镇建设管理科)

(五)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六)人民防空管理科

负责人:伊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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