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船营区 |
分类: | 政府机构 > 民政局 |
网址: |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
工作时间: | 08:30-11:3013:00-16:30(秋冬季) 08:30-11:3013:30-17:00(春夏季) |
电话: | 0432-64831595 |
地址: | 吉林市船营区松江中路87号 ,邮政编码 132300 |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根据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研究制定全区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推动民政工作的改革和发展。
(二)承担全区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管理和监督责任。依法对全区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进行登记、年检管理和执法监察。
(三)负责城乡低保、临时救助资金管理发放工作及城市低收入家庭收入核定的管理工作;推进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
(四)组织行政区划调整,依法解决边界纠纷,贯彻地名管理法规,规范勘界和地名管理。
(五)负责全区城乡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建设,依法指导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的换届选举工作,推动城乡基层民主政治建设;负责全区加强和创新社区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区城乡社区建设和志愿者服务管理工作。
(六)拟定全区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区社会福利机构的建设和管理工作;组织拟定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规划;组织、指导社会捐助工作;承担孤儿、残疾人等特殊困难群体权益保障工作;负责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的认定。
(七)负责辖区内养老机构的备案、事中、事后的监管工作。
(八)贯彻执行《婚姻法》,严格婚姻登记管理,负责对全区婚姻登记信息的管理;加强殡葬管理,贯彻殡葬改革精神,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
(九)接待民政对象来信来访,及时办结各类民政信访案件。
(十)负责全区民政事业资金的管理使用;负责民政事业资金审计和监督;负责全区民政统计工作。
(十一)承担主管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指导督促养老机构加强安全管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开展监管执法工作。
(十二)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负责人 史海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