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相关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普法、培训、指导、咨询服务和宣传工作;监督检查相关政策法规执行及依法行政情况;依法对全区用人单位遵守劳动法律、法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依法对管辖范围内用人单位的劳动人事争议进行调解和仲裁;接待处理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来信来访工作;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负责企业劳动用工网上备案、新签、续签解除审核工作,监督指导集体合同签订;负责对我区各类用工单位和劳动用工情况进行劳动监察;负责区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二)负责促进全区就业工作,负责全区就业困难人员审核认定、就业创业和培训工作,办理就业失业登记工作;负责全区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申报、审核工作;提供岗位空缺信息,开展职业介绍、职业指导,负责全区的创业培训和创业指导工作;负责宣传就业创业方针、政策;贯彻落实《劳动法》和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统筹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指导、协调农民工工作信息建设;组织落实就业援助工作。
(三)负责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办理专业技术人员(含私营、民营、农民)职称申报、评定和工人晋级、考核等工作;负责全区事业单位岗位核定和管理工作。
(四)负责事业单位人才交流、人员调动、继续教育、单位招聘、求职等工作;负责区外专业技术和管理人才的接转录用(包括大中专毕业生在内的人才提供就业登记及入户)等相关工作;负责对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辞职、辞退的备案管理,储存提供人才信息;负责区事业单位录(聘)用人员工作;负责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相关工作,负责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相关工作。
(五)负责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增加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管理审核事业单位工资总额;负责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加工作时间认定;负责事业单位死亡职工抚恤金、丧葬费审批和遗属困难补助工作。
(六)贯彻执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补充基本养老保险相关的管理办法、政策、法规,对辖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进行日常管理;贯彻落实国家、省、市部门相关政策,做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工作,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区属企业退休职工的退休审核、调整待遇等相关管理工作;执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管理规则,依法监督社会保险基金及补充基金的管理;负责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业务专网对接、向下延伸和日常管理、维护;负责全区社会保障卡工作业务指导及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
(七)负责国家、省、市安排的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负责对全区各乡(镇)、街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八)负责区政府工作部门绩效考评工作,区表彰奖励和评比达标表彰工作。
(九)承担主管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指导督促企事业单位加强安全管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开展监管执法工作。
(十)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
调解仲裁科 劳动关系科(行政审批办公室)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事业单位工资福利科 养老保险管理科 综合科(绩效考核办公室)
负责人 朱建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