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铁东区民政局
铁东区民政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以及区关于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规,拟定铁东区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起草有关地方性方案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承担依法对铁东区社会团...
机构信息
地区: 铁东区
分类: 政府机构 > 民政局
网址: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 8:30—11:30 13:00—17:3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电话: 0412-2669215
地址: 鞍山市铁东区解放东路33号, 邮政编码:114005
详细介绍

铁东区民政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以及区关于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规,拟定铁东区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起草有关地方性方案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承担依法对铁东区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进行管理和监督检查的责任。

(三)负责指导各街道办事处的社区和村社会救济工作(不含医疗救助工作,下同)。健全和完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残疾人生活补贴和护理补贴审核发放工作。

(四)拟定全区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建设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基层政权和民主政治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五)负责行政区划工作,拟定全区行政区划规划;负责街道办事处的社区和村的设立、撤销、更名和界限变更的报批工作;负责全区行政区划界线的勘定维护和管理工作。
     (六)拟定全区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老年人、特困人员、孤儿、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和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生活及权益保障工作。

(七)负责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指导婚姻登记、社会福利企业的管理服务工作,拟定全区殡葬事业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负责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工作。

(八)推进全区社会工作、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工作。

(九)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职能转变。区民政局应加强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加强社会组织管理和监督检查,强化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困境儿童保障等工作,充分发挥民政部门在保障民生中的重要作用。

(十一)与区卫生健康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区民政局负责养老机构安全管理,承担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指导街道办事处的社区和村日间照料室的服务管理工作。区卫生健康局负责拟定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事业发展和基层老年协会建设,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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