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天桥区 |
分类: | 政府机构 > 司法局 |
网址: |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
工作时间: | 上午8:30-下午17:00 |
电话: | 0531-85963361 值班电话:0531-85559990传真号码:0531-85963361 |
地址: | 山东省济南市天桥区无影山中路112号 邮政编码:250000 |
(一)承担全面依法治区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区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部署督察工作。
(二)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关于司法行政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制定全区司法行政工作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
(三)承担统筹规划全区法治社会建设的职责。负责拟订全区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组织对外法治宣传。指导全区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全区调解工作和人民陪审员选任管理工作。协助做好本行政区域内人民监督员选任和管理具体工作。指导监督全区司法所、村(社区)司法行政工作室建设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四)负责组织指导全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统筹和布局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管理全区“12348”法律服务热线、律师、法律援助、法律服务和公证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
(五)负责全区社区矫正工作和安置帮教工作。
(六)承担推进全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指导、监督全区政府依法行政工作,承担区政府推进依法行政的日常工作。
(七)承办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承办区政府及其部门、各街道办事处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报送备案和清理工作。
(八)负责综合协调全区行政执法,指导全区各部门行政执法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负责协调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负责区政府行政执法监督的具体工作,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
(九)负责区政府行政复议和应诉案件办理工作,指导监督全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承担区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受区政府委托代理行政应诉和其他诉讼案件。负责区政府行政裁决的综合协调和指导工作。负责区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协助区政府办公室承担区政府领导集体学法工作。
(十)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参与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工作。指导济南仲裁委员会天桥分会的工作。
(十一)协助市司法局做好全市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有关工作。
(十二)负责全区司法行政系统警车和警服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全区司法行政系统财务、装备、设施、场所等保障工作。
(十三)负责规划、协调、指导全区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指导、监督全区司法行政系统党的建设和干警队伍建设,负责协同推进司法行政系统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负责本系统或领域内党的建设、意识形态、宣传思想和群众工作。
(十四)依法履行本部门业务领域内社会组织的监督管理职责,同步指导相关党建工作。
(十五)履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十六)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七)职能转变。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深化“一次办好”改革,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深化“一次办成”改革的要求,组织推进本部门转变政府职能,深化简政放权,创新法律服务行业监管方式,落实监管责任,推动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热线、网络三大平台融合发展,推进基本公共法律服务均等化、便民化,提高政府服务质量和效率。
(十八)关于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区司法局负责本部门行政权力事项的动态调整相关工作;区行政审批服务局负责行使经区政府批准集中的司法领域相关行政许可及关联事项。两部门建立健全衔接配合机制,依法履行职责分工,强化在联络会商、信息互通、业务协同等方面相互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