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天桥区司法局各部门职责及联系电话

济南市天桥区司法局各部门职责及联系电话

14422023-05-07 10:40  95商服网

(一)办公室(挂组织人事科牌子)

联系电话:0531-85963361

职责:

组织协调机关日常工作;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保密、档案、信访、安全、督查督办、新闻发布、应急管理等工作;负责局机关综合性文稿起草和信息化等工作。承担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12345市民服务热线转办事项的办理工作。负责相关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负责制定全区司法行政工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收集、分析、上报、反馈各类司法行政信息。

指导、监督全区司法行政系统党的建设和干警队伍建设,指导党的基层组织建设。负责本行业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负责局机关、派出机构和所属事业单位组织人事、机构编制、社会保障等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负责全区司法行政系统警车和警服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并指导、监督所属事业单位的预决算、财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内部审计和政府采购工作。负责局机关后勤服务及安全保卫工作;协助市司法局做好全市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有关工作;做好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区委依法治区办秘书科

联系电话:0531-85931620

职责:

负责组织指导全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工作。负责拟订全区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全区“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工作,推进全民普法。指导、监督全区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指导全区依法治理和基层法治创建工作。负责制定保障全区人民群众参与、促进、监督法治建设的制度措施,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组织对外法治宣传工作。指导全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工作。承担区委依法治区办和区普法教育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负责促进多元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建设,指导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工作。指导监督全区司法所、村(社区)司法行政工作室建设工作。指导、监督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指导人民调解协会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工作。指导人民陪审员选任管理工作;协助做好本行政区域内人民监督员选任和管理具体工作。

(三)律师公证管理科

联系电话:0531-85977718

职责:

指导、监督律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工作。负责监督管理律师和律师机构的执业活动。负责组织实施全区“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指导、监督全区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工作;负责区政府法律顾问专家的联络组织、协调管理以及全区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的指导、监督、规范等工作。负责监督检查法律援助、公证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工作。监督管理法律援助机构、法律援助工作人员。监督管理公证员和公证机构执业活动;负责对所属公证机构及其负责人的年度考核。监督管理全区“12348”法律服务热线工作。指导全区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开展法律服务工作。负责推进全区司法行政系统职能转变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组织编制系统内权责清单,深化简政放权,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优化权力运行流程,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

(四)社区矫正与安置帮教工作科

联系电话:0531-85965229

职责:

负责监督检查社区矫正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工作。负责拟订全区社区矫正工作规划和政策措施。指导、监督对全区社区矫正对象的刑罚执行、管理教育;指导管理刑满释放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指导全区社会力量和志愿者参与社区矫正工作。承担区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五)行政管理与行政执法监督科

联系电话:0531-85931502

职责:

研究行政诉讼、行政赔偿、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等法律法规实施以及行政执法中带有普遍性的问题,提出完善制度和解决问题的建议。承办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工作;承办区政府及其部门、各街道办事处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报送备案和清理工作。负责全区行政执法监督具体工作;负责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负责区级行政执法资格审查和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工作。承担协调部门之间在法律、法规、规章实施中的有关争议和问题。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参与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工作。

负责组织实施相对集中区级行政复议权工作,办理管辖范围内的行政复议案件;指导、监督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承办由区政府作为赔偿义务机关的行政赔偿事务;负责办理管辖范围内行政复议案件审理工作;负责涉及区政府被行政裁决案件办理工作;承办行政复议案件调查取证、听证、调解和解、送达及复议案卷整理归档等工作。分析研究行政赔偿、行政复议工作中的普遍性问题,提出完善制度和解决问题的建议。承担全区行政应诉的综合研究、制度建设和统计分析工作。

承担全区依法行政综合规划、指导协调、督促检查和政策研究的具体工作;对区政府重大决策、重大合同的签订等重大行政行为进行法律论证,承担区政府其他法律事务的办理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区政府领导集体学法工作。

(六)司法所

14个街道司法所为天桥区司法局派出机构,主要职责为:指导管理人民调解工作,参与调解疑难复杂民间纠纷;配合做好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组织开展法律援助工作;协助开展基层依法治理工作,为街道办事处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组织开展普法宣传和法治教育工作。承担社区矫正日常工作,对社区矫正人员进行日常监督管理和教育帮扶;组织开展对刑满释放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协助街道办事处处理社会矛盾纠纷;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完成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和街道办事处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公证处

联系电话:0531-58705510

职责:

(1)赋予强制执行效力债权文书

(2)办理各类法律行为公证。包括:各类合同、协议、委托、声明、招标、投标、拍卖、贷款、抵押、股票发行、股份制企业的创立、有价证券转让、票据拒付、提存、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出让、转让、商品房的买卖、预售、房屋租赁、各类社会活动、保全证据以及继承、收养、遗嘱、赠与等。

(3)办理各类具有法律意义的文书的公证。包括法人资格证书、公司章程、资产负债表、董事会决议、资信证明、商标注册证书、存款证明、各类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成绩单、结婚证书、离婚证书等。

(4)办理各类具有法律意义事实的公证。包括:意外事件、空难、海难、出生、生存、死亡、亲属关系、国籍等。

(5)办理各类具有法律意义的文件上的签名、印鉴属实,副本、节本、译本、影印件与原件相符的公证事务。

此外公证处还可向当事人提供公证法律咨询、代当事人起草、修改法律文书,并根据《担保法》的规定,办理相应的抵押物登记,以及向当事人提供其他非诉讼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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