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天桥区 |
分类: | 政府机构 > 教育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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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 工作日8:30-12:00,13:00-17: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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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济南市天桥区无影山东路23号 ,邮政编码:250031 |
(一)研究制定本系统党的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负责对本系统党的建设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向区委提出意见和建议,在职权范围内对有关问题作出决定。
(二)负责本系统或领域内党的建设、意识形态、宣传思想和群众工作。依法履行本部门业务领域内社会组织的监督管理职责,同步指导相关党建工作。指导本系统思想政治建设以及学校德育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负责所属事业单位党的理论宣传和新闻宣传工作、维护稳定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三)负责所属事业单位统一战线工作。指导本系统工会、团委、妇委会等群众团体的有关工作。
(四)贯彻执行教育和体育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区教育和体育事业、产业改革与发展的政策并组织实施。
(五)负责全区基础教育(含学前教育)、民办教育、继续教育、特殊教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工作。指导学校内部管理和教育教学改革。
(六)负责全区教育领域人才队伍建设,主管全区教师工作。
(七)负责教育督导与评估工作。负责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
(八)拟订全区教育和体育事业发展的中长期战略、规划。统筹全区教育和体育资源配置和结构布局调整,参与全区教育设施配套规划方案的审核工作。承担区属公办学校(幼儿园)的设立、撤销、更名等报批工作;指导全区学校基本建设工作。
(九)负责区级教育经费的统筹管理,参与拟订教育经费筹措、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和学生资助政策,监测教育经费的筹措和使用情况。参与全区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工作。负责所属事业单位内部审计工作。负责教育事业统计工作。
(十)负责全区中小学和幼儿园的招生工作,指导中考、高考的招生和自学考试报名工作;指导全区教育教学、教育科研、信息技术、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国防教育、安全保卫、学生社会实践和校外教育工作。
(十一)负责全区语言文字工作。
(十二)统筹规划全区群众体育发展,推行全民健身计划;组织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指导和组织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组织和开展国民体质监测,推动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建设。
(十三)负责统筹规划全区竞技体育发展,配合有关部门拟订全区体育产业发展规划,引导和参与推动全区体育产业发展;配合有关部门承办在本区举行的重大体育比赛、落实运动员社会保障工作。
(十四)负责统筹规划全区青少年体育发展,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
(十五)负责与国(境)外的教育和体育交流与合作工作。
(十六)履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十七)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八)职能转变。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深化“一次办好”改革,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深化“一次办成”改革的要求,深化全区教育体育领域综合改革,落实深化基础教育、教育考试招生制度的各项工作任务,实施惠民重点工程,促进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坚持以“便民惠民”为核心,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打造国内外有竞争力的体育强项,优化体育产业结构,促进体育事业全面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