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枣阳市 |
分类: | 政府机构 > 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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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初年,枣阳沿用清末行政区划。1947年7月,全县在撤并区署、废联保设乡(镇)推行新县制的前提下,划为26个乡(镇),241保,2930个甲。同年12月,枣阳解放,境内属枣阳县、襄枣宜县、随枣县分治。
1949年8月,随着随枣、襄枣宜两县的撤销,除平林、清潭外,其所管原枣阳的区又并入枣阳,分为城关、鹿头、太平、杨垱、七方、刘升、琚湾、熊集、吴店、资山10个区。1955年秋,平林、清潭回归枣阳,全县划为城关、城郊、太平、杨垱、徐寨、七方、琚湾、熊集、平林、吴店、资山、兴隆、鹿头、新市14个区,242个乡,4个街。
1956年5月,精简行政机构后,全县并为8个区(镇),66个乡(街),辖 572个高级农业合作社。1958年8月,境内成立国光(环城)、燎原(杨垱)、灯塔(太平)、幸福(七方)、英雄(琚湾)、飞跃(梁集)、和平(熊集)、卫星(吴店)、高峰(清潭)、伟大(资山)、钢铁(平林)、东风(兴隆)、火箭(新市)13个人民公社和国营红旗(鹿头)农场。
1961年,全县设城关镇和杨垱、七方、环城、太平、琚湾、梁集、熊集、吴店、清潭、资山、平林、兴隆、新市、鹿头等14个公社,随阳、车河两个农场及姚岗果园场,76个管理区。 1961年6月,改人民公社为区,改管理区为人民公社,全县14个区,1个镇,2个农场,辖72个公社、4个分场、13个区辖镇、2个区辖农场。
1975年7月,撤区并社后设有城关镇及环城、鹿头、新市、姚岗、太平、杨垱、罗岗、七方、琚湾、梁集、熊集、耿集、吴店、平林、资山、清潭、兴隆、刘升等18个公社,下辖74个管理区。
1981年,枣阳有18个公社、1个镇、1个农场,93个管理区。
1984年3月,将原设置的18个公社、1个镇、1个农场,重新划分为环城、鹿头、新市、姚岗、太平、杨垱、罗岗、七方、琚湾、熊集、梁集、耿集、吴店、清潭、平林、王城、兴隆、刘升、车河、随阳20个区,城关、鹿头、太平、杨垱、七方、琚湾、吴店、兴隆8个县辖镇(区级)。
1987年9月,枣阳撤区并乡。新设环城、吉河、钱岗、徐寨、蔡阳5个乡,保留城关、鹿头、新市、姚岗、太平、杨垱、罗岗、七方、琚湾、梁集、熊集、耿集、吴店、清潭、平林、兴隆、王城、资山、刘升19个镇,车河、随阳2个国营农场。1988年1月撤县建市后,撤销城关镇、环城乡,设立北城街道办事处、南城街道办事处、环城街道办事处。
2001年3月,乡镇、办事处行政区划部分调整,撤销梁集镇,其行政区划划归南城街道办事处管辖;撤销耿集镇,其行政区划划归熊集镇管辖;撤销钱岗乡,其行政区划划归新市镇管辖;撤销吉河乡,其行政区划划归鹿头镇管辖;撤销徐寨镇,其行政区划分别划归七方镇、杨垱镇管辖;撤销罗岗镇,其行政区划划归七方镇管辖;撤销蔡阳镇,其行政区划分别划归七方镇、琚湾镇管辖;撤销姚岗镇,其行政区划划归太平镇管辖;撤销清潭镇,其行政区划划归吴店镇管辖;撤销资山镇,其行政区划划归王城镇管辖。全市乡镇、办事处、开发区由原来的26个撤并为16个,其中南城、北城、环城3个街道办事处,鹿头、新市、太平、杨垱、七方、琚湾、熊集、吴店、平林、王城、兴隆、刘升12个镇和西城经济技术开发区。
2004年2月,湖北省国营车河农场、湖北省国营随阳农场按照属地关系,交由枣阳管理,更名为“枣阳市车河管理区委员会”、“枣阳市随阳管理区委员会”。
2016年,枣阳市辖南城、北城、环城3个街道办事处,鹿头、新市、太平、杨垱、七方、琚湾、熊集、吴店、平林、王城、兴隆、刘升12个镇和西城经济技术开发区,车河、随阳2个管理区(农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