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云梦县 |
分类: | 政府机构 > 政务中心 |
网址: |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
工作时间: | 周一至周五 夏季:8:30-12:00,15:00-18:00;冬季:8:30-12:00,14:30-17:30 (法定节假日除外) |
电话: | 0712-4336108 |
地址: | 云梦便民服务中心2号楼 |
(一)宣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拟定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数字政府建设、政务服务与政务公开、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的总体规划和政策措施,制定有关管理制度。
(二)牵头负责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的统筹谋划、综合协调、指导督办,推进审批服务标准化和便民化。
(三)负责全县行政审批、政务服务的组织协调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
(四)推进全县县、乡镇(开发区)、村(社区)三级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协调、指导乡镇便民服务大厅建设。
(五)负责数字政府建设规划设计和协调推进,负责全县大数据管理工作,统筹指导协调全县政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数据资源的整合应用和共享开放,开展大数据分析,负责县级财政投资项目的预审论证、过程监督和验收评估。
(六)负责云梦电子政务信息的建设、运行和管理;负责大数据相关项目的建设、运行和维护。
(七)推进全县“互联网+政务服务”、“互联网+监管”等工作。
(八)指导、监督全县政府系统政务服务工作;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委托,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县政务信息管理、政务公开、政府网站建设管理工作。
(九)负责县本级“12345”在线服务平台运行。
(十)指导协调全县公共资源交易工作,按照属地原则监督管理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规范和管理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行为,负责公共资源交易信用体系建设。
(十一)负责建立公共资源交易投诉举报和联动执法工作机制,受理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活动中的投诉举报,协调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处理投诉举报和查处违法行为。组织开展监督检查,按照职责分工依法查处县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活动中的违法行为。
(十二)负责建设和管理全县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专家库,推进专家资源共享共用,健全专家准入、考评、退出机制,组织开展教育培训,规范专家的管理和使用。
(十三)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四)职能转变。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要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进一步降低市场准入门槛,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打造良好营商环境,不断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推进政府中心工作数字化转型,为县委、县政府决策提供大数据支撑,努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
(十五)有关职责分工。
1.与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的职责分工。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结合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有关要求,推进相关行政职权的规范运行。县级部门政务服务事项的调整规范和取消下放,由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受理,征求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意见后按程序办理。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牵头推进权责清单制定工作。
2.与县发展和改革局的职责分工。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负责县政府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牵头工作,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优化营商环境、激励创业创新等具体工作。
3.与县司法局的职责分工。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负责县政府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牵头工作,县司法局负责精简行政审批中“减证便民”工作。
4.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的职责分工。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负责县政府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牵头工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推进“证照分离”、“多证合一”,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
5.与县经济和信息化局的职责分工。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负责全县数字政府、大数据的规划设计、统筹推进和建设实施,是全县智慧城市、智慧社会建设重要组成部分之一;负责全县政府和公共服务大数据管理工作,重大电子政务基础设施项目的规划与应用;县经济和信息化局负责指导、推进工业领域数字化、智能化应用,促进工业领域电子商务和现代流通体系建设。
6.与公共资源交易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的职责分工。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负责公共资源交易的综合监督管理。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对公共资源交易项目及交易范围、交易方式、交易组织形式进行审批、核准。按照职责分工,实施监督管理,受理投诉举报并依法处理;依法开展对公共资源交易合同履约行为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查处,并将处理结果通报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