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市北湖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一、组织实施党和国家关于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工作政策法规,拟订全区退役军人事务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二、负...
机构信息
地区: 北湖区
分类: 政府机构 > 退役军人事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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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电话: 0735-7768705
地址: 郴州市燕子前路35号
详细介绍

一、组织实施党和国家关于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工作政策法规,拟订全区退役军人事务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二、负责全区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休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工的移交安置工作和自主择业、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

三、组织指导全区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

四、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退役军人的特殊保障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

五、组织协调落实全区移交地方的离休退伍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工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六、组织指导全区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贯彻落实有关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的规划政策并指导实施。承担全区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相关工

作。组织指导全区军供服务保障工作。负责本行业领域食品安全有关监督管理。

七、组织和指导全区拥军优属工作。负责全区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优待、抚恤等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优待政策并指导实施。

八、负责全区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审核拟列入全区重点保护单位的烈士纪念建筑物名录,总结表彰和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

九、指导并监督检查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开展全区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

十、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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