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雨湖区 |
分类: | 政府机构 > 人社局 |
网址: |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
工作时间: | 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上午8:00-12:00 下午15:00-18:00 (7月1日-9月30日) |
电话: | 0731-58205869 |
地址: | 湘潭市雨湖区鸡公嘴2号; 邮编:411100 |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具体实施方法;编制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对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进行综合管理、监督指导、协调服务。
(二)负责全区人力资源开发综合管理。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指导全区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三)贯彻执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与退休人员的相关工资政策;建立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负责全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奖金、津补贴和离退休费审批;配合相关部门审核纳入区级财政统一发放工资范围的同级政府事业单位及人员的工资、奖金、津补贴标准和离退休费,执行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
(四)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组织实施事业单位人员管理政策;参与人才管理工作,综合管理全区专业技术人员和专业技术队伍建设工作,综合管理全区专业技术人员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归口管理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工作;配合做好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培养和引进工作。
(五)负责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配、人才统计、工资统计。
(六)负责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办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辞职、辞退备案手续。
(七)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执行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组织落实就业援助制度。
(八)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组织实施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贯彻执行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政策;对全区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实施监督和内部审计;编制全区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
(九)负责全区就业、失业、养老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十)贯彻执行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一)统筹实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执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监督落实禁止使用童工规定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依法查处违法侵权案件。
(十二)受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访事项,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处理有关信访事件或突发事件。
(十三)承办区委、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四)职能转变。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进一步减少行政审批事项,规范和优化对外办理事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创新就业和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方式,加强信息共享,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十五)有关职责分工。专业技术人才的综合管理由区人社局牵头进行指导、监督。区教育局、区卫健局、区农业农村局主要负责用人和日常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