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爱县医疗保障局
主要职责是: (一)执行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离休人员医疗保障、移交政府安置的军队离退休干部医疗保障、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政策、规划、标准并组织实施。 (二)组织拟订全县医疗保障基金监督...
机构信息
地区: 博爱县
分类: 政府机构 > 医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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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电话: 0391-8663166
地址: 河南省博爱县发展大道188号电商大厦
详细介绍

主要职责是:

(一)执行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离休人员医疗保障、移交政府安置的军队离退休干部医疗保障、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政策、规划、标准并组织实施。

(二)组织拟订全县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三)执行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推进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

(四)执行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

(五)执行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建立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六)执行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并监督实施。

(七)拟订全县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八)负责全县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组织拟订和完善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

(九)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有关职责分工

1.与县卫生健康委员会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县医疗保障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2.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医疗保障局在全民参保登记计划,社会保险服务平台建设,社会保障卡制发、管理、应用和服务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提高经办服务效率。


博爱县医疗保障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党建工作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机关文电、会务、机要保密、档案、安全、信息化和政务公开等工作;负责部门财务、资产管理、内部审计等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队伍建设、教育培训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承担机关党组织的日常工作。

(二)业务科。推进医疗保障标准化和信息化建设;组织拟订全县医疗保障工作规划;承担医疗保障系统统计管理工作;承担有关机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清理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有关工作。执行职工医疗保障、生育保险和离休干部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统筹职工医疗保障待遇标准;统筹推进城镇职工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建设;建立健全职工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制度;推进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执行城乡居民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统筹城乡居民医疗保障待遇标准;推进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工作,统筹推进城乡居民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制度。执行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拟订定点医药机构医保协议和支付管理、异地就医管理办法和结算政策;组织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组织开展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技术的经济性评价。执行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并组织实施,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发布制度;执行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配送及结算管理政策并监督组织实施。拟订全县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规范医保经办业务,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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